市场经济是消费者利益导向型的,因此在生产者方面存在竞争,一方接受残酷竞争,并不等于全社会都这样


强者因资金宏厚而强,但“富不过三代”也是一个警句,说明这并不是绝对的。IBM够强的吧,但它在个人电脑、笔记本电脑领域也不得不退出来,所以,在市场经济里面并不是强者永远强、富者通吃,否则就没有那么多新兴的行业与企业出现了。市场经济是消费者利益导向型的,因此在生产者方面存在竞争,一方接受残酷竞争,并不等于全社会都这样,生产方的充分竞争对生产方内部存在损害,但对消费方则存在利好,这一点我早就指出过了。所以我要别人懂得区分生产方与消费方,就是这个道理。比如石油行业的充分竞争有可能损害石油行业内部各方的利益,但却有利于消费石油产品的众多行业(如汽车业及由汽车业所带动起来的各行各业)。这么算起来,利大大的大于弊。这么想的话,我们就不用太过担心市场经济中所谓“弱者”的问题。
发达国家搞市场经济已经有好几个100年了,它也建立了一些福利保障制度。但总体上它们仍然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如果市场经济是导致贫富分化的基本原因的话,今天的发达国家的贫富分化仍然要比中国更大,尽管因福利保障而减少了一些贫富分化的差距,但长期所积累起来的贫富分化因素与程度,仍然要比中国更大才对,因为中国只实行了30年的市场经济。但结果却是相反,即中国的贫富分化要比发达国家更大。这是为什么?这就不能说明市场经济是导致贫富分化的原因了。贫富分化在中国是由于象你所说的ZF横行干预的结果,由于这种干预,造成了行政垄断与寻租等等腐败行为,造成了某些群体长期获得超额利润从而导致贫富分化的局面。
ZF的正常作用,并不是去限制人们的自由权利,恰恰相反,是去维护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因此,如果说发达国家不再是自由市场经济,那就说明它们已经衰老了,不敢竞争了,害怕自由竞争了。前面说了,市场经济根本不害怕自由竞争,因为市场经济是消费者利益导向型的经济制度,所以越竞争,对消费者就越有利,而人大老百姓是以消费者的身份获得他们的主要利益的。
 

 

我也主张“ZF内生于市场经济”的,之所以在市场经济里面需要ZF及其权威,是因为需要它来维护每个人的自由,维护每个人自由从事经济的权利。无论每个人之间有多大差异,只要维护好他们的自由权利,那就没有多大问题出现。而象今天的中国,我们有权进入石油、电信、金融等等垄断行业吗?是谁剥夺了我们的这种自由从事经济的权利?是ZF的权力之手。因此,它实际所起的作用与应该起的作用恰恰相反了。应该起的作用是维护好每个人的自由经济权,但它现在却恰恰去抑制人们的这个权利。因此,这种ZF就算解散了也不可惜,因为它并不是真正内生于市场经济而真正体现出市场经济所有方面的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