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比包赔损失更重要
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长杰
在众多国家级媒体的热切关注中,山西长治,这座跻身于上党盆地的资源型老工业城市,正在成为转型跨越的代表、中部崛起的榜样。近日,一条有关长治软环境建设的报道,再次引发舆论围观:“外地客商来长治投资,由于当地人文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等因素造成亏损,一律由当地政府包赔。”这条已出台半年的招商“新规”,一经媒体报道,立刻引致广泛争议。
事实上,除了“包赔损失”,《长治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还有更亲切的条款,比如对来长治投资创业的客商,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开会、吃饭安排座次,客商优先,官员靠后;公务处理,客商优先,其他靠后……
过去数年间,以法律和政策手段强制关停并转若干外地人投资所办煤矿的资源大省山西,今日一改故辙,突然变得对投资者如此厚爱,确实令人惊异。
仔细梳理有关长治发展转型的系列报道,不难发现,近年来长治在实现跨越式转型的过程中,注重两手抓——既下大力气,加快城镇群建设的步伐,改造硬环境,力推招商引资,又下大决心,出台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改变软环境,营造投资氛围。而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两手抓”的作用显而易见,今天的长治,已经成为又好又快发展的中部典范。
然而,“长治之路”也确有令人担忧的“大跃进”痕迹。例如,到2016年,人均GDP将达到8万元左右,率先在山西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着力打造1个双千亿元、5个500亿元、20个100亿元企业方阵,使新型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50%;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左右,成为长治新的支柱产业。
而在软环境的营造上,《若干规定》中以亲商、安商、富商为目的的诸多条款,除了令本地商人觉得“被欺负”,还会引致更多的担忧和困扰。例如“由于当地人文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亏损”,界定的标准是什么,由谁来界定?“一律由当地政府包赔”,赔偿的法律基础何在,赔偿金从哪里来?“一律不得到企业吃拿卡要”,在法治中国,依法行政这一点还需要政府重申吗?
至于对“来长治投资创业的客商,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这样的厚待,我们真的担心那些习惯于和政府要员诚惶诚恐地打交道的投资商们,能否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份“迟来的爱”而不担心“迟来的砖头”砸过来。
软环境对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然而实践证明,最优的软环境是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而不是跨越公正的厚爱与偏好。
在理论界,有“法制环境是软环境中的第一环境”之说。这是因为,法制环境是影响招商引资和百姓创业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法制环境应该包括四方面的内容:规范,公正,高效,宽松。这其中的“公正”,就是政府部门要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对国企、私企一样,中外企业一样,不搞厚此薄彼;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执法符合社会正义。
在依法行政上,“公生明,廉生威”。我们认为,只有给予各类资本同等的法律待遇,制定平等的市场准入规则,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才能真正形成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美好局面。 (**注:此为发表于20120302时代商报头版三经论坛评论的原文,发表时有改动。)
公平正义比包赔损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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