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水离岸金融结算


  重庆试水离岸金融结算

  所谓离岸金融,通常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离岸金融业务即为企业和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其中离岸金融结算是指,境内的企业在内地开设外币账户,直接用外币进行境外贸易的收付结算业务。以前,由于中国外汇管制的要求,境内企业是不能直接用外币结算的,所有外币都必须拆成人民币再完成结算。

  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欧洲美元市场就是一种典型的离岸金融中心,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通常是银行及跨国公司,而与个人无关,其业务通常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贷给外国。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有:(1)业务活动很少受法规的管制,手续简便,低税或免税,效率较高; (2)离岸金融市场借贷货币是境外货币,借款人可以自由挑选货币种类。该市场上的借贷关系是外国放款人与外国借款人的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几乎涉及世界上所有国家。(3)离岸金融市场利率一般来说,其存款利率略高于国内金融市场,利差很小,更富有吸引力和竞争性。

  理论上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内外分离型、内外混合型、避税港型。

  在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业务与国内金融业务不分离,资本流动高度自由化,其典型为伦敦、香港。

  在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业务与国内金融业务分离,监管当局对非居民交易给予税收优惠,但非居民交易必须与国内账户严格分离,其典型为新加坡、纽约、巴林、东京、曼谷。这也是上海拟采取的模式。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离岸金融中心,其拥有大批注册金融机构和公司,这些公司通常称作离岸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但这些机构通常并不在这里设立实体,实际业务都在母国进行,只是通过注册的机构在账簿上进行境内和境外交易,以求享受该地区的税收优惠,其典型是加勒比海的英属维尔京、巴哈马、开曼、百慕大群岛,南太平洋的瑙鲁、西萨摩亚,英吉利海峡上的海峡群岛,以及地中海上的塞浦路斯岛。

  但无论是上述哪种模式,离岸金融中心通常都涉及资本项目开放和避税,而后者正是离岸金融自1960年代诞生以来风靡全球金融市场的主因。

    2月28日重庆市长黄奇帆在主题演讲中指出,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是2012年我们找到的一个金融方舟。中国发展境内离岸金融结算市场已水到渠成,需要在制度上推进并建立相关业务平台,并呼吁监管层向国有银行开放离岸业务经营资格。 黄奇帆说,当前,整个国家金融战略中,我们最短缺的是离岸金融业务这一块。世界经济一体化很重要的一点是讲金融全球化,而金融全球化的核心业务是全球的金融结算。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已出现极具规模的离岸金融结算,所谓的离岸金融结算,就是外币对外币的结算,不是人民币和外币之间的自由结算,在这个意义上来讲,离岸金融结算和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无关。因此,当代中国金融发展中,大力发展金融结算特别是离岸金融结算,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

  中国一万五千亿美元的加工贸易,它的离岸结算点在哪呢?五千多亿美元在新加坡,三千亿美元在香港,两千亿美元在爱尔兰,剩下的几千亿部分在台北,部分在东京,部分在首尔,而中国大陆基本为零。这就是说,我们有一万五千亿美元加工贸易的离岸金融结算,本可以、也应该在中国的,却没有在中国。离岸金融结算的效益如何呢?黄奇帆接着分析说,加工贸易大体上20%是劳动力成本,50%是各种制造成本,15%是物流成本,剩下15%中结算的税收占1.5%左右,意思就是可以产生1000多亿人民币的税收。另外银行也有百分之一点几的中间服务收入,也会有一千几百亿元。也就是说,中国一万五千亿美元的加工贸易当中,一千多亿人民币的税收和一千多亿人民币的银行收入流失在外。另外,对一万五千亿美元做结算,会涉及金融会计师十几万人,这十几万高级白领阶层,也对当地经济繁荣发挥作用。从这几层意义上讲,中国应该努力将这些业务争取回来。

  当前发展中国离岸金融业务,需要在制度安排上实现五个方面的突破,这是我国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基础性的重要制度保障。黄奇帆说,当前发展中国离岸金融业务,需要在制度安排上有所突破,涉及五个方面:第一,中国的金融系统、法律系统一直以来有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法人和自然人不得开设离岸金融账户。第二,我们工、农、中、建、交几大银行,到今天还没有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权力。目前,只有招商银行1997年开始试点离岸金融业务,但10多年下来,它一年的离岸金融业务大体上只有几百亿到一千亿美元。第三,我国所有外汇结算的管理方式,都是根据实体经济贸易来制定的,如果照搬到离岸金融结算中,会很繁琐复杂,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制度改革,使离岸金融结算的手续像香港、新加坡一样,简便、高效、实用,管得住又放得开。第四,对离岸金融采取低税收。第五,我们海关的管理方式要能够适应离岸金融的货物流方式。当前,我国有关离岸金融业务的管理制度是1997年制定的,十几年过去了,要适应现在的开放水平,应当有所调整。如果上述五方面的制度安排有所突破的话,将成为我国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基础性的重要制度保障。

     黄奇帆说,当前,重庆正在建设内陆金融中心,我们提出把离岸金融结算作为重庆打造内陆金融中心的一个重要内容。金融中心主要有三类,一类是行政总部中心,比如北京;一类是要素市场中心,比如上海;一类是结算类中心,比如新加坡。经过分析,我们觉得重庆不可能做总部中心,也不可能去做要素市场中心,只能在结算类中心上努力。经过这几年的努力,重庆的确取得一些成果:第一,我们将大概1000亿美元的笔记本电脑加工贸易离岸金融结算搬到重庆,涉及惠普、宏碁、华硕等巨头,去年重庆加工贸易国际结算近400亿美元,预计今年会达到900亿至1000亿美元,我们的目标是到2015年加工贸易离岸金融结算做到3000亿美元,也就是说,到时候中国一万五千亿、两万亿的加工贸易,重庆至少拿回来五分之一或者六分之一结算量。

    第二,发展电子商务的国际金融结算,重庆现在跟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结算网站美国的贝宝公司合资在渝建了一个结算公司,预计今年可以结算50亿美元,明年将会超过100亿美元,2015年会有500亿美元的结算量。

    第三,发展贸易批发类国际结算,重庆现在跟中东、东南亚的一些贸易商商谈,希望他们把亚太地区的结算总部放到重庆。

   既然重庆发展离岸金融,肯定会涉及到五个管理制度上的安排,在国家外管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中国第一个离岸金融的账户出现在重庆,同时在金融结算的办理手续上做到跟新加坡一样简便高效,另外重庆实行西部大开发15%所得税率,与香港、新加坡差不多。现在重庆只有一个遗憾,就是重庆的离岸金融结算现在只能交给汇丰、渣打、花旗的重庆分行在做。等国内几大银行有了离岸金融业务的时候,重庆离岸金融业务肯定让他们一起做。

  黄奇帆说,重庆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方面的探索,在中国是零的突破,也是有效的突破,如果在全国推开,应该会成为2012年国家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步,重庆还会继续在这方面进行探索:一方面就是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国际结算落户重庆,同时推动中国境内各类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另一方面,寻求离岸金融资金运用方式的突破,包括几个方面,一是以离岸银行海外代付、协议付款等方式便利进出口企业贸易融资;二是以境内企业担保方式利用离岸银行资金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融资;三是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股权融资、发行离岸金融市场债券等方式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四是推动人民币融资与外币融资并行发展,鼓励银行通过同业拆借吸引境外大额资金;五是鼓励出口企业收汇资金、跨国公司投资利润及其闲散资金存放离岸账户,多渠道、多币种拓宽离岸银行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