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挪公款300万举家逃亡13年图啥?
不少天台人至今还记得,13年前那个震惊整个县城的大案,当地最大的国企天台机械厂的出纳陈婉珍挪用贪污公款300多万元后,与丈夫陈珏潜逃。出来混,总要还的,相隔13年后,这对逃亡夫妇终于在千里之外的广东落网。3月29日上午,这起天台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挪用、贪污案件将开庭审理。(2012年3月29日浙江在线)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会计出身的陈婉珍不应该不知道贪污挪用公款是犯罪;身为国家干部的陈珏也不应该不清楚炒股赌博等是违法。但是,这对夫妻却鬼使神差地贪污挪用公款300余万元,为了逃避法律,还选择了逃亡生涯,非但没有让自己获得半点心理上的平安,最终还是锒铛入狱。如此这番,已经不是简单的自我折腾,而是自讨苦吃。
干部岂能经商炒股。在职公务员、机关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参与炒股等经营活动,这是党纪政纪所要求的。但是,陈婉珍丈夫陈珏是天台地税局的一个干部,私底下办了两个公司,但是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再加上陈珏热衷炒股,投资失败,损失了300多万,欠下了一屁股债。为了弥补窟窿,他怂恿妻子打起了公家的主意,并与妻子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陈珏的堕落与犯罪,给各级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国家公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不干与本职无关其他一切活动,更不能投机倒把、胡作非为。
逃亡救赎不了罪过。一些贪官贪污腐败、违法犯罪之后,担心被发现、被抓捕,便选择了逃避、逃亡,甚至有的活动能力大的贪官,还选择逃亡到国外。但是,在中国强大的反腐声势下,逃亡救赎不了罪过,逃亡只会让自己罪上加罪,而且逃亡生活中的担惊受怕,还会让自己的心灵和肉体遭受煎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再侥幸的贪官也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企图以逃亡来逃避法律制裁的贪官该收收心了。
贪污腐败自取灭亡。温总理不止一次地强调过,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无论是大干部,还是小职员,一旦思想上起了邪念,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腐败了,便会像吸毒一样不能自拔,并最终自取灭亡。因此必须从严要求、从紧约束机关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防止他们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要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尤其是加强对资金流转的监督与监管,避免一些重点部门、核心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渎职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守法廉洁方是正道。国家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党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并走好自己的政治人生。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很好地算一算帐,不能犯糊涂,而葬送自己。陈珏在地税局工作,13年的收入加在一起至少有百来万。以陈婉珍当时的职位,企业成功改制上市了,如今到手的股份至少就有1000万元。如果没有这个事,现在他们应该是住别墅的人了。但是,他们选错了道路,不但落得个逃亡13年的悲苦人生,还彻底葬送了大好前程。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在看守所里,陈珏感叹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是赎罪的时候了。”是啊,玩弄法律的人,必然被法律严惩。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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