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是一种市场现象


  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阶段与西方市场经济的发达阶段混为一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现状,决定了国有经济的特殊职能和作用。作为一个后发工业化国家,面临着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竞争挑战,要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赶超战略,我们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通过宏观调控集中资源,加快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要看到,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国有经济承担着国家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部分职能,承担着国家应对和处理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部分职能,这在2008年的抗击南方冰雪灾害、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以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中体现得特别明显。因此,国有企业“要不要退”、“如何退”、“退到什么程度”的问题,绝不是通过理论推导或是照搬照抄西方经验就能解决的,而必须从适应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要求来考虑。

  把企业所有制结构和市场竞争结构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混为一谈。垄断是一种市场现象,与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中,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同样会形成垄断。这需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加以解决,让国有企业“一退了之”显然是开错了药方。况且,从以往的情况看,国有经济大量退出的产业和领域,往往被具有诸多优势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所占据。一味鼓吹“国有企业退出”的后果,可能不是民营企业的进入和发展,而恰恰是国际垄断资本的占领,这是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