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维稳”只会“越维越不稳”


  现在,中国社会面临普遍不稳定的情况,各级政府开始强调社会管理,但对社会有效管理的基础是基本的社会公平。没有基本的社会公平,“维稳”是一项不可能的事业。“刚性维稳”只会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因此,温家宝强调,“社会公平比太阳还要光辉”。基本社会公平和正义缺失,执政党就会面临深刻的执政危机。这一点在改革初期还不是很突出,现在提出来,是因为现在的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
 
  随着中国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凸现,各级政府近年来把“维稳”提高到一个无以复加的高度。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一个庞大的“维稳”机构,各级政府往往投入大量的资源,过分依赖暴力机器,来维持社会的“刚性”稳定。但也很显然,“维稳”的手段缺少创新,不仅成本极高,而且显现出越维越不稳的趋势。
 
  这种看似自我矛盾的现象其实并不难理解。每一个官僚机构产生之后,都会产生其自我利益。这种自我利益不仅会促使这个机构的无限膨胀,而且会与其设立的目标背道而驰。因为“维稳”机构的利益在于社会的不稳定,社会稳定了,这个机构就会变得不相关了。所以,从长远来看,这个机构并不会彻底消除不稳定因素,有时甚至会纵容和鼓励“不稳定”,从而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这种事例在中外历史上都比比皆是。维持社会稳定是每一个政府的责任,但中国目前那种缺少制度创新的“维稳”手段如果不能加以及时转型,那么不仅不可以持续,其后果也会是不堪设想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次中共高层所强调的重点应是社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创新。
 
  在社会管理方面,中国动辄存在着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就是,没有在国家和社会、政府和人民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政府官员经常视社会为自己的对立面,习惯于动用政府力量对社会进行管制。在国家不给社会发展空间的情形下,社会就很难发展出有效的自治能力,更无法产生一个自觉的秩序。社会没有这种能力,只好高度依赖政府,来对所有社会组分进行管理。所以,在社会管理上,中国政府的负担远远大于其他很多国家的政府。但政府并不是永远有能力来管理社会的。一旦政府失效,社会便会陷于无政府状态。
 
  不管是社会自我管理,还是“被”管理,都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国家和社会、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学术界,人们对国家和社会、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一直有很多争论。基本上,两者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形:1)强政府、弱社会;2)强社会、 弱政府;3)弱政府、 弱社会;4)强政府、 强社会。
 
  很显然,最差的情况是弱政府和弱社会,而第四种情形即强政府、强社会是最理想的。
 
  中国属于哪一种?很多人肯定会说是“强政府、弱社会”。但实际上,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一方面,无论在理论还是某些实践上,中国体现出典型的强政府现象。中国政府很强大,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来达成其政策议程,似乎都能“从容”应付来自社会的各方面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中国不仅社会很弱,政府也很弱。今天政府面临如此多的社会问题。为了应付社会问题,政府制定了很多政策。但很多情况下,这些政策根本推行不下去,往往停留在字面上。
 
  政策执行不力和社会弱有关系。社会对政府很难施加影响力。中央政府只有依赖官僚机构来推行政策。但没有社会对官僚机构的压力,官僚机构就没有动力来实施政策。而弱社会本身更是没有力量来帮助实行政府政策。中国政府的强大动员能力来自政治方面的动员。不过,政治方面的动员一旦使用过度,就会产生很多负面效应,其中最大的负面效应就是使得本来已经很弱的制度变得更加弱了,例如法制。法制是任何一个国家制度能力的保障。中国各种形式的政治动员经常是超越甚至是破坏法制的。在很多地方,一些领导人尽管也强调法制,但往往热衷于通过政治动员来作政策执行,这使得中国社会距离法治化目标的实现还是遥遥无期。
 
  很明确,在社会管理方面,人们应当争取的是第四种情况,就是强政府和强社会。国家和社会、政府和人民不是一场零和游戏,可以是双赢游戏。中国需要的是一个具有自我组织化能力的社会。没有社会,政权就没有基础。如果社会是脆弱的,政府必然是脆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