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社会保障模式及我国社保制度改革建议
国际上社会保障大体有四种模式:一是福利国家模式,也即政府主导模式,代表是英国及英联邦国家,北欧;二是社会保险模式,政府和市场共同主导,代表是德国、日本;三是市场模式,代表新加坡、南美部分国家;四是混合型模式,代表是美国。
我国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确立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模式。适合中国国情,实践证明也是有效的。
我国社保现在最大问题:一是制度“碎片化”,如养老、医疗方面的基本保障制度。社保基本制度不下30种,国外一般五、六种。各项制度之间不能转移接续,社保改革近30年仍然没有解决劳动力自由移动的问题;二是覆盖面比较窄,仍然是“体制内”;三是保障水平有限,如医保,不达到一定保障程度,还算不上世界上最大的全民医保。
下一步,基本制度模式不变,方向是加快整合,我们提出的“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变。建议:
一是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方面,形成覆盖城乡、制度统一、水平适度的基本保障制度,彻底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问题。
二是大幅度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扩大普惠程度和受益面。
三是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解决政出多门、多家经办等问题。
二、关于社会保障责任划分问题
一般地,国际上社会保障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事权,但责任划分比例略有不同,多数国家省级政府是责任主体。有的按保障项目划分,有的按财政支出比重划分。
单位、个人、国家三方责任划分。一是三方都要尽责;二是传统的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强调国家和单位(雇主)的责任,最近三十年的改革,有增加个人责任的趋势。
我国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比重。与西方国家口径不一样,目前是12%。我们是小口径财政,没有包括土地出让金、政府性收费及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国外财政支出大体结构。
三、关于提高养老金统筹层次问题
影响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的主要因素:一是地区差距大和利益调整大;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没有相对独立。
建议是加快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三支柱体系改革现行制度,把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分开。以基础养老金建立国家养老金;个人账户并入职业年金,可立法强制。
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包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应以地方统筹为主。其中,医疗保险可以市地统筹;失业、工伤保险可以省级统筹。
四、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问题
初衷两个:一是搞一定积累,应付老龄化;二是激励,多劳多得。
空账问题。混账问题。
做实个人账户,需要考虑几个难点。一是经济发展水平,穷时为富时积累;二是资本市场不健全,投资营运难;三是国家责任加大。
建议将个人账户并入职业年金。成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政府集中精力搞好第一支柱,也即国家养老金。
养老金设计要精细,现在是太过粗糙。存在15年缴费门槛问题,以及政策漏洞问题。
至于基金积累以应付老龄化问题,还是主要靠代际转移,职业年金的部分积累,以及国家财政兜底。土地和矿产公有,是我国不同于西方的重要方面。政府不会因为社会保障危机而破产。
五、关于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多元化组合投资,重点是国债、地方政府债、优质企业债,基础设施实业投资,以及少量证券投资。当前要慎入股市。
六、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问题
主要问题,是制度不统一,待遇不统一,转移接续难,保障水平低。
医疗保障制度没有太大的问题。关键是医疗服务体系,要推进市场化,打破垄断,鼓励竞争。
国际上,医疗保障制度模式。
七、关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问题
政出多门,多龙治水。按照大部门体制设计,建立宽职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把所有社会保障项目都纳入。
八、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问题
国外情况。“税”、“费”本质上没有区别,英文都是一个词,contribution。区别是单独预算,还是纳入一般财政预算。前者通常收费,后者统筹收税。
我国现在单独预算,因此,属于“费”。至于征收机构,社保局和税务局,没有大的区别。
九、关于城乡低保制度
比较成功。建议:
一是加快城乡统一,按不同生活系数,待遇水平可以不同。
二是加快完善制度,设计要更加精确。按一人家庭、两人家庭、三人家庭、多人家庭,以及是否残疾、孤寡、有无劳动力等,设定不同待遇水平层次。这样“五保”、贫困救助、“送温暖”一类制度就没必要存在了。
三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水平,确定不同分担比例。
十、关于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问题
主要是制度不统一造成的。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基本制度统一,补充性制度体现差距。
十一、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问题
略。
十二、关于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问题
没有大的问题,投资回报低是主要问题。中国社会保障基金会。
十三、关于社会保障审计问题
略。
本文作于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