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文杰:做好事得先开证明?
“免费捎带陌生人,结果被当做非法营运处罚3万元。”合肥67岁的退休职工李荣寿,一提起3年多前的这件事儿,就后悔不已。(2012年4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在相关报道中我得知,这位老人为了为自己讨个清白,3年间总是在不停地奔波着。好在最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抗诉书》,并指出,运管处证据相互矛盾,不能形成证据锁链。
老人免费捎陌生人被罚3万,在此,我不禁要试问一下:难道日后我们普通人做好事也得要先开证明?
而作为罚款单位而言,不能仅因现在的社会做好事的人太少,老人带陌生人是为做好事的可能性太小就对老人做好事的行为全盘否认,并对其进行了数量较大的处罚。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今年全国公安部的联欢晚会上,赵本山在其小品《狭路相逢》中关于酒驾有这样的一句经典之语:罚款不是目的,目的就是罚款。虽然在小品中又对此话进行了圆滑,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一些执法部门的行政不作为。
是的,罚款不是目的。作为行政执法者,我们不应仅仅为了政绩,就盲目地只罚款而忽视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再则,对一个做好事免费搭人行程的老人而言,没有确凿的证据就否认其好人好事行为,这将会冷了社会民众们的心。
法律注重事实,法律注重证据。不能仅因其不可能而盲目执法。老人免费捎陌生人被罚3万,如果我们的社会做好事得先开证明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还会有谁敢主动去做好事呢?(冯文杰)
冯文杰:做好事得先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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