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住不起"公墓就是让活人不得安生


文/罗竖一

 

  古今中外,无数的人都想长生不老,但自然规律谁也无法抗拒,我们任何人最终都会离开人世间。然而,对于众多或许只能 “入住”经营性公墓者的家人来说,如今却面临一个“住不起”的严重问题。

 

  譬如,据2012年4月1日《新京报》报道,去年10月,刘群梅的母亲去世,家人想将骨灰安葬在香山脚下的万安公墓。家人到万安公墓打听,销售人员告诉他们,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墓地名额有售,但墓地还未开盘,需要等到2013年才能使用。“也就是说,我能买的是期墓,就像现在买房买的期房一样。”刘群梅说。开始家人以为是这家抬价,就到其他公墓打听,“有的甚至连‘期墓’都卖光了。”情急之下,刘群梅和家人赶紧回到万安公墓预订一块墓地。“期墓”也得先交钱,再加墓碑和装修,前后差不多25万元。刘群梅说,兄弟姐妹最后凑钱解决了,“买个墓,比买个房还折腾。”如今,骨灰盒仍寄存在八宝山殡仪馆,等到2013年新墓建成可入葬。

 

  如此昂贵的“期墓”,是不是一个占地面积较大的“阴宅”呢?有关新闻报道告诉我们,刘群梅和家人为其母亲买的“期墓”是 “1平方米,20万元”的。也就是说,20万元买的“阴宅”仅是一个立锥之地。

 

  另外,2012年3月30日《南方日报》有关报道显示,近日,“天价墓引领墓地涨价潮之死不起”的帖子在网上疯传:“1. 厦门安乐永久墓园800万。2. 太湖西洞庭山岛豪华墓300万。3. 深圳公共墓园西丽报恩福地20万/平方米。4. 重庆华夏陵园墓地188万。5. 江苏太湖名流陵园300万。6. 湖北荆州市八岭山公墓30平34万赠地下室。7. 柳州市西山公墓树葬墓区6万/平米。8. 广州银河公墓4.7万/平米。”帖子透露的咋舌价格并非空穴来风。与房价因为调控开始进入下调轨道相反,墓地价格仍如脱缰的野马一往无前。据各地媒体报道,武汉墓地价格为房价7倍,上海墓地价格三年间上涨了167%,北京墓地价格“每月上涨两三成”,在花都区狮岭镇某墓园,一块1.39平方米墓地开价16万元,一平米单价是当地高档住宅房价的15倍以上……

 

  当然,实事求是地讲,这并非中国公墓的全貌,即有的公墓价格并没有这样高,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些年来,中国很多城市的“阴宅”价格节节攀升。

 

  众所周知,像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重点城市的位于市区的“阳宅”之价格,一般都是一平米几万元人民币。这样的“阳宅”通常拥有70年的产权,然公墓不仅没有产权,而且“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到期只有续交护墓费用,才可继续使用墓地。

 

  可让人疑惑不解的是,《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规中,居然都没有明确规定墓地期满后如何收费。此为不折不扣的“短视”。

 

  不过,依照合同和一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期满后没有继续交费,那么作为公墓管理方就有权收回墓地使用权,而由家属自行处理墓地中的骨灰及相关物品,如果家属不处理,公墓管理方将自行处理。这,事实上就是掘人祖坟。掘人坟墓,就中华传统道德而言,是为灭绝人性者之所为。而且,挖坟掘墓在中国古代是死罪。

 

  因此,一般家庭都会想方设法地续交有关费用,但是,依照逻辑推理,对于很多“入住”公墓者的家属来讲,可能会面临一个交不起相关费用的问题。譬如,为数众多的80后独生子女,其如何应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双方父母等长辈的“入住”公墓的续费问题呢?到时假如真的续交不起有关费用,那么是不是让长辈们“暴尸荒野”呢?

 

  是的,树葬、草坪葬、海葬等殡葬方式可以解决类似的难题,但这些年已经“入住”公墓者的历史遗留问题,难道不必正视吗?另外,就中国国情而言,“入住”公墓之现象,起码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不会消失。何况,为何达官显贵等群体去世后就可以安然地“入住”公墓,甚至进入专门为其建造的豪华墓地,而普通老百姓最终可能会落个“死无葬身之地”的结果呢?

 

  实话实说,树葬、草坪葬、海葬等殡葬方式确实不错,但是,为何不首先用于生前系达官显贵之类的群体呢?难道要让普通老百姓去世后都“不如人”而别无选择吗?

 

  但是,如今有关方面真正地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了吗?

 

  家喻户晓,某些专家和有些权贵一再宣称,很多老百姓之所以不采用树葬、草坪葬、海葬等殡葬方式,“根本原因是人们传统的观念没有转变,对绿色环保殡葬方式意义理解不够”。笔者不敢全部肯定。试问某些专家和有些权贵:你们现在都有谁让自己的亲友选择树葬、草坪葬或海葬等殡葬方式了呢?你们自己敢公开声称将来会选择树葬、草坪葬或海葬等殡葬方式吗?

 

  其实,说白了,在某些专家和有些权贵的心目中,普通老百姓就是普通老百姓,而他们自身及其所谓的其他上流社会人士,就该专享诸如八宝山公墓或者为其建造的豪华墓地等“阴宅”。究其本质,这是一种极端的自私,是一种罕见的霸道,是一种伪装的专制,是一种自作聪明的特权。

 

  但是,就中国国情而言,很多普通老百姓,还不得不面对“入住”经营性公墓的问题。而遍布全国的“住不起”经营性公墓问题,其实就是让活人不得安生,且让长眠于地下的死者难以安心。所以,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能尽快地出台符合科学发展观之要求的法规。因为这事实上关乎很多国人的民生问题,因为不少墓地的使用限期即将到期或者已经到期。

 

  至于采用何种方式和途径解决“住不起”经营性公墓等相关问题较为妥当。笔者罗竖一认为,可以在有关法规中添加这样的条款:使用经营性公墓20年后,如果有关当事人实在无力支付护墓费,可持街道办事处或单位等有关方面的证明,向墓地管理者提出免费申请。有关护墓费从当地财政中另行支付。而待时机进一步成熟之后,将中国所有经营性公墓全部收归国有,并不再审批经营性墓地,即全部编制为财政支持的公益性公墓(类似于现有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的公益性公墓),而不要再将公墓经营化、商品化了。至于理由,其实非常简单,这就是人世间的有些事情不宜经营化,不宜成为商业交易。譬如,公墓、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