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贪官自己举报自己积极性可以吗?-----全球反腐败陷入怪圈解套方法探索


 

    西方、美国、东南亚等多党制民主国家贪污事件层出不穷以及和印度、最近的香港政务司司长出事说明:民主制度下腐败事件贪官一样层出不穷。更何况民主制度的最大问题:大多数选民的意见都是只考虑自己的近期利益,而不是远期的利益,从德国总理施罗德的落选充分说明了选民的短视和无知。一个坚定简单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只有中国连续30年取得了超过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平均发展速度,只有中国在战胜金融危机中承担责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见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是比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能够调动全国人民积极性优越的制度。

     可见,腐败与政治制度无关,正如四年前笔者设计火车票实名制同样的道理:反腐败举步维艰与传统的反腐思路思维没有突破和本身程序有关。

      实际上,贪腐和反腐败之间是利益博弈局中类似踢球和比赛中的博弈的双方,为什么朱元璋反腐败虽然依靠了酷吏严刑却以失败告终,为什么实行民主制度的印度贪腐盛行却无计可施,可见不改革反腐败思路和程序机制,永远会陷入越反越腐败怪圈,因此仅仅依靠博弈的任意一方,都是不可能达成公平和公正的。

 

 

   每届政府和党的领导机构都信誓旦旦、魂牵梦绕的腐败问题都困扰全国人民和政府本身,就是因为思路上和程序上设计的错误,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正确的反腐的思路,一味的抓贪官而不是从产生贪官的土壤以及监督反馈环节找问题

据报再载: 湖南交通厅原副厅长陈明宪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近日,湖南省纪委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陈明宪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陈明宪,男,1950年8月出生,湖南临澧人,研究员级高工,自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2000年6月任湖南省路桥建设总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2000年6月至2008年5月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2010年11月退休。 

 

 

 

因此,一个机构的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评价标准应该是与上一年比较无论是群众反映的数据越来越好,同时贪污人数越来越少最终向更少甚至为零过渡,而不是又增加了级别多高和发现了和处罚了多少违法的人员。

由此可见,评价纪委、监察部的工作实绩不应当是每年又抓了多少贪官,而应当是减少了多少贪官,而这个数字不是由纪委本身来发布,而是必须有民间信息组织和情报系统以及通过随机抽样民意调查的腐败感觉指数来发布。而且这个数字指数最好由国际评测机构------世界反腐联盟来采样和抽取。

    那么根据这一个构思,才能得出我们的反腐制度和程序应该是:

要让反腐一方永远战胜贪腐一方通常有以下几个方法:

  

1、建立目标体系鼓励全国人民努力方向,实际上实现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生产方式并非高不可攀,按需分配与市场经济并不矛盾,因为市场经济的智能就是要满足人们的合理需求,完全可以通过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让人民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的财产增值,从而制定实现共产主义的具体的时间表和全面实施的大策划案,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管理高度自动化能够建立起公平化信息平台,(当然不是按照每个人自己无限制的非理性需求来满足,比如每个男人要求娶多个太太、每个人要求十辆汽车、住一栋大厦、每天要求吃满汉全席等等就是非理性的不符合人性的需求满足),当年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是靠这个理想鼓舞无数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战胜敌人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忘记弘扬树立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奋斗上百年创立的共产主义理想的研究和教育,今天我们仍然不应该忽视这个理想的作用,一个没有崇高理想的民族,一个每天都只关注自己的资产是否增值的国家和民族是不会有出路的,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既然理想并非高不可攀,那么目前片面强调国学和依靠儒家佛教道教基督教的宗教作用而忽视共产主义理想弘扬和教育是错误的。

2、就是保证我党对政治绝对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的一种组织制度的创新竞争型组织。其主要设计思路是:

  (一)我党的最高领导机构仍然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

  (二)但是下设的不再是一个固定的不变的各级党委的组织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而是建立在一个共产党的政治纲领和组织原则下和两个同为共产党内部大部制{可以简称共产党执政甲部(领事执政部)和执政乙部(领事监督部),10年内执政甲部党员处局以上领导成员不得向执政乙部转移(即上一届执政部成员不得成为向下一届执政部成员),反之亦然}。

  (三)无论是执政甲部还是执政乙部要逐年向全国各族人民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述职,从而最终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通过决定共产党的各级权力机构人选竞聘上岗。

  (四)如何体现执政甲部的工作激励和业绩与收入挂钩????--------最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来决定由执政甲部还是执政乙部来领导下一个5年计划的的社会改革和发展稳定。执政的该部提高工资待遇30---80%作为岗位津贴。

  (五)如何组阁????-------在执政甲部领导全国的同时组建执政甲部的国家领导班子,从国务院总理到各部委部长主任行长、省市政府省长市长区长县长镇长以及对应的厅长处长科长局长主任等等。另一非执政乙部则没有部长省长县长区长镇长市长局长厅长处长科长。只有党的各级书记和相关的党的机构(包括纪委在内)。上一届处(或局)以上的执政部的党员不得进入本届的执政部。

  (六)同级非执政的党委职能(执政乙部职能):非执政部的党的书记党委不再直接干预经济运作而是监督经济运作,(特殊情况比如同级政府有重大决策失误和腐败违法行为,该同级书记党委可以提出申请中央最高政治局委员会紧急更换执政班子并报请人大备案),并且把监督和建议的全部记录和建议记录在案,作为下一个五年的竞选业绩和内容。

  (七)执政乙部起到对立面的监督和纠正政策偏差的智能作用,如果监督和纠正政策失误工作到位,也发给10%的岗位津贴。

  (八)这一方案是否跟目前无论怎么样换届反正都是党内的领导完全一致?是多此一举,没有创新????5年内甲部处以上领导不得向乙部转移会不会使党内精英在不执政阶段无所事事造成人才浪费????----------规定5年内执政甲部党员担任处级以上领导的不得向执政乙部转移。5年内不得转移决定了两大执政部的相对稳定和凝聚力,又保持了监督和竞争的活力,同时两大执政部又跟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政治局保持高度一致。但是最高权力机构又按程序和执政的业绩来决定是否在执政过程中调整任免执政大部的人选。处或局以上领导仍然可以监督和写提案来对现任执政部执政行为质疑和改进反思并为下届执政做好准备并可以设立奖项通过全民投票作为提高非执政部门待遇的奖励依据。

  (九)会不会出现甲乙两部互相包庇不互相监督不积极工作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轮流坐庄分享利益的情形????-

  1、-首先这样监督和压力来自于最高权力机构-----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违法违规监督和决策监督压力,可以另行立法规定:如果发现互相包庇掩盖问题或者监督提案极少查处腐败的大案要案500万以上(或因为决策失误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超过3000万以上其他标准)超过5宗以上的情况,该地区的乙部(非执政部门)即视为放弃下届执政部的竞选资格,由上一级党执政部门来决定执政局以上领导的任免。

  2、由于每个个体人有效的工作年限受时间限制(超过50岁和60岁不能再担任处或局以上领导),执政和非执政部政治经济待遇差别的加大,而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和决策监督的积极性来自于人类的一个共性-----对于五年内监督业绩和五年后执掌政权需求互相竞争竞选的要求,所以这种监督必定不会流于形式或者互相包庇。

  3、更重要的是还有来自同级别的(决定是否成为下届执政部的此时有话语权和表决实权)的人大和政治协商会议的监督和决策压力,由于存在内部工作程序的监督明朗化和阳光化,相互串通的难度和可能性加大,最终使得无论是甲部还是乙部执政部或者监督部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国家的强盛在发展和努力。

  (十)这样既保证了国家政治格局的稳定,又保证了国家发展的创新和竞争原动力的旺盛,同时,由于有了竞争和监督,所以相对的监督和权力寻租导致的腐败得到有效的遏制。公务员社会生产力除了我们明白公务员是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是管理国家的工具,不属于创造生产力的范畴。

  (十一)这一方案是否跟目前的纪委监督政府的方案方式没有区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压力会减小。这种监督不同于目前的同一级纪委的监督,因为目前的同一级纪委是隶属于同一级党委领导,作为下级的纪委不可能监督作为上级党委,同时纪委是没有可能担负5年后执政的任务的,所以纪委的工作没有闭环式的业绩和执政权挂钩的考核途径,没有来自上级的压力和自身发展和执政需要的动力。所以目前的同一级纪委没有权力也没有动力去监督同级党委。

  (十二)这一方案应该如何实施和铺开???-------具体操作方案可以从一个省试点开始,取得正反经验后完善方案再逐步在全国推开。

       二、这个解决方案的理论可行性依据是:人类需求层次从低级到高级理论,无论是甲部还是乙部都有实现自我价值的执政需求------在规定执政乙部监督职责和5年后的竞争执政(对腐败党员的监督是否及时性和决策建议及时性都按要求记录在案决定其5年后能否执政)的可行性之后,使乙部对甲部的监督(再加上人大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机制补充),不会流于形式,:

       根据现代心理学研究的结果,由于人在满足了温饱安全感的需求后,向追求自我实现实现社会价值的更高层次转换,面临5年后的竞选和竞争成为执政党的部门,以及对自己工作的职责要求,平时在全国任何一个地区就不再是一个当政的党委说了算,有一个同级别的另一个5年内未执政乙部在监督和反馈同级党委的工作情况,因为他们两个执政部之间存在5年后的执政竞争竞选,所以必定会搜集另一执政部的缺点和腐败之处,同时思考更有效率的管理方式,不再有机会和客观土壤长时间出现一个地区最高行政长官或者党的最高领导人缺乏约束一手遮天的独断专行和为所欲为的权力真空,所以执政甲部的工作更加努力,效率更加高级,操作更加廉洁。

      三、这个方案的现实事实证据依据:只有上级监督缺乏同级监督,导致姑息养奸养虎养贪为患。

        从对过去和最近几年不断查处的腐败的大案要案分析可见:现在的腐败和低效率就来自于同一个地区执政同级不可能更没有积极性对同一个级别的执政领导进行违法违规监督和决策监督和反馈,绝大部分都是等到问题已经积重难返的时候才被查处,往往对国家经济和人民信任度极坏的影响已经造成了,执政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印象已经极大的破坏了,陈希同、成克杰、陈绍基、刘志军、黄松有、杭州许三多、文强等等一大批高官的违法乱纪都是多年霸占把持一个地区和部门没有任何人监督和有可能夺他们手里的权力,使得他们有时间和机会来对中央的政策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无疑都是这种缺乏同级监督的恶果。

  四、现代互联网技术使执政的甲部和执政乙部之间信息反馈的横向(向社会和同级人大)纵向(向更高一级党委和人大)快速和准确成为可能。毛泽东想做而无法做到的现在能做到了。例如:信息电脑化使计划经济的活力得以加强。但不等于不要市场经济。

  笔者曾经多次在撰写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在互联网时代对管理社会的制度的思考--------即使假设在金字塔式组织结构时代完全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有互联网的工具,由于不存在信息的失真,那么励精图治的君主也能够更加有效的管理好国家,康熙微服私访成为多余和毛泽东对大炼钢铁的大跃进的错误判断成为笑柄,决策和指挥的失误来自于对信息的扭曲和指挥控制信号的扭曲,因此互联网能使中央能指挥灵活、信息畅通、反馈快速,当然前提是不能对这种反馈进行恶意的限制和打压。因此,为了取得最真实的信息和决策资源,网络前台实名制只能采取自愿的原则,不能完全对互联网实行强制的实名制。

但如果仅仅是增加纪委和检察院反腐力量----治标不治本。

3、公正的受社会舆论制约的透明的裁判机制是保证。因此必须有公正的裁判和对公众不间断透明的机制作保证(这个裁判可以是多个机构-----人大、预防腐败局、诚信度高的媒体、政协、情报部门、实名举报网站或者协会统计出廉政指数数据)-----治标治本保证公平。

4、在贪腐横行阶段,用政治激励手段对贪腐一方自我实名检举自己给予表扬和晋级的奖励,对未能查出腐败的反贪腐一方应当给与批评和扣发奖金和工资直至免职等处罚,使贪腐一方自我觉醒和自我觉醒和举报是彻底杜绝贪腐,使反贪腐一方不仅仅享有执法权利,更大更多的是要承担反腐不力的责任,这是最佳选择。----治本清源。要不是故意与纪委串通的贪污,应当鼓励贪官自己举报自己不追究责任反而应当有所奖励提成,某个地区出现了贪官,说明了纪委在不作为,不仅仅是要追究贪官本人的责任,而要追究的是监督不力的部门-------纪委和检察部门的责任,免掉1---5个贪官,也要免掉一个纪委领导和检察院领导。

那么有看官就会说,如果这样,那么纪委和监察部门就不会去办案了,抓的贪官越少,自己的工作才会有成绩呢?风险才会越小吗?的确,目前就是这样,但是如果增加了群众性的中立的举报机制和追究机制,这样的现象是可以杜绝的,关键是思维要突出重围,改变目前的一步思维法,如果将贪腐举报信息部门信息透明化和抓捕贪官的执法部门分开,这样的执法才可能真正有效,因为是否存在有贪官存在还有情报体系和网络体系和群众举报网上实名举报系统都会监督到,如果是与纪委一起串通的贪污,则不仅要追究纪委的责任,还要追究贪官本身的责任了。纪委领导是否要被免职,要根据当年的腐败人数情况和贪官自己贪污奖励情况来确定。只有这样,贪污人数才会逐年减少。

按照现代信息论观点:要想获得真实的信息,那么就必须使获取信息的渠道多样化和各自独立化。

 

因此,必须有另外一个信息机构来评估纪委和监察部门的工作成绩,就是每年必须至少要有的来源于四----六个渠道:

1、全国预防腐败局提供的数据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受理实名制举报官员贪污信息办的数据。

2、有公信力的媒体比如人民网、凤凰网等有公信力媒体民意抽样调查综合结果。

3、每年的春节期间全国人民都可以有时间投票器随机调查对廉政指数和腐败感觉指数数据。

4、各级信访办数据。

5、贪官自己提供的数据==鼓励贪官自己举报自己并奖励贪官自己:有很多贪官在被抓后都说,我也是没有办法,大家都贪,我不贪我生存不了,因此在卸任后任何时候都自己向有公信力的媒体或者人大去坦白自己的执政过程中贪污行为的数据,此时贪官不仅仅不应当不受到处罚还应当受到按照贪污额度的提成奖励作为超额的养老金,因为他给人民提供了准确的信息。

6、国际反腐评测机构的数据。

以上数据都可以部分或者全局反映出纪委和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业绩。从而使全国的反腐败工作走出怪圈。

结论:反腐败与政治体制无关,只有建立了崇高的革命理想教育和可信的实现共产主义的时间表,反腐败工作的客观标准,标准的采集信息准确和反馈环节合理性,才能真正让反腐工作不要困扰所有的公务员和党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公务员或者党员出了问题,大家都去找纪委送礼讲情,纪委左右为难,有的纪委陷入空进,仅仅是追究贪官本身问题,如果贪官任何时候都自己向有公信力的媒体或者人大去坦白自己的贪污行为,贪官不仅仅不应当受到处罚还应当受到奖励,还更重要的是要追究当地纪委和检察院的责任。

 

笔者写作本文之前不断的在反思:为什么朱镕基总理当年上任的时候要说准备好棺材?当年的中纪委书记吴官正也在叹息反腐碰到阻力太大,连一个公开所有官员的财产的事情都做不到?

为什么每年喊反腐但是腐败的官员越来越级别高?人数越来越多?

为什么纪委成为香饽饽的部门?

难道是像有的人说的这是因为目前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的吗?

按照现代控制论的一个基本观点:要实现对一个系统的良性控制,反馈环节是根本,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系统,要想稳定地完成系统的目标,反馈环节反映出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可信的,同时反馈后系统采取的调节措施也必须是有利于是缩小与控制目标的差距方向调整。官员的职责就是发展经济,而不是也没有时间去找自己有多少个的属下有多少在贪污,这样会分散抓经济的注意力。抓贪污是纪委和检察院的职责。

 

,就会像朱元璋一样最后将自己的爱将全部送上断头台,只是去堵截而不去疏导必将陷入水漫金山,越堵越多的怪圈和困局,最终危害我国和党的事业的全面发展。腐败的贪官和反腐败的纪委和检察院不仅仅是博弈的双方,有时候,由于缺乏第三方的监督和裁判,就像两个博弈的足球队一样,由于没有裁判,还成为了利益的共同体,因此全国乃至全球的反腐败都需要改变目前的给你狂状态,采用腐败裁判机制和自我觉悟举报机制才能走出困境。

这个道理可以解释一个现象:广东省委原纪委书记王华元的腐败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