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道德平等


  在孟子看来,“舜,人也;我,亦人也”,“尧、舜与人同耳”(《孟子·离娄下》),在人格上普通百姓与圣王是平等的。在政治上君臣也自应平等、对等。“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孟子·尽心下》)“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同上)士可以德藐诸侯,这实际是以土与诸侯的政治道德平等作为前提的。

  对于国家的治理,孟子认为不但君主有责百姓也有责。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这些人,有的是农,有的是工,有的是商,有的是游民,有的是奴隶,但孟子认为“天”都可以“降大任于是人”(《孟子·告子下》),不仅可以为贤相,而且还可以为圣君。这实际是承认了民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

  基于政治平权、人格平等的观念,孟子在君臣关系上作了许多精彩的论述:

  君之视里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