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商战的武器是各企业的竞争战略、营销策略和促销战术。在众多企业提倡“竞合”的今天,竞争仍然是主题。如何参与竞争?除了遵从战略大师波特教授竞争战略层面的成本领先(Cost leadership)、差异化(Differentiation)和集中一点(Focus)战略之外,博弈论中的“智猪博弈原理”则帮助商战者从竞争和营销的策略层面来施展其战略意图。在液晶电视销量还不是十分大的情况下,生产企业对液晶电视采用的大多是“差异化”战略。而在实施以概念营销为导向的差异化战略时,各个品牌的市场博弈对策(或策略)是否适宜,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平板电视正在逐渐成为中国城市居民电视机消费的主流产品,产品的寿命周期从导入期进入了成长期。从目前的电视机广告来看,可知平板电视是我国电视生产企业的新救主,因为平板电视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如果本案例所叙述的内容属实的话,我们的确可以相信TCL在液晶电视机领域是一只“大猪”,此番博弈也说明了TCL更是一只“智猪”。
TCL的聪明之处在于两点:一是先把自己变成“大猪”。正如案例所揭示的那样,TCL通过资源整合、技术合作等动作,占领了液晶电视的研发和制造的高端,把自己变液晶电视的真正强者。如果说与汤姆逊合作后的TCL能与三星、索尼、LG和飞利浦的技术研发水平旗鼓相当,则TCL这只“大猪”的后劲是无法估量的,必然具备了抢夺更多“食物”的能力。二是让“小猪”先按按钮。2004年春天TCL在广州召开的“开启中国大屏幕液晶电视新时代”发布会无疑给了同行一个启动市场的讯号,促使“小猪”以所谓的“速度”来抢占液晶电视市场,这就形成了典型的“智猪博弈”环境。TCL正是利用了这一有利的环境,从蓄势待发到势如破竹,从容实施了一次“新智猪博弈”,形成了后来者居上的市场格局。看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也有悖论的时候。
更可怕的是,这些争先恐后抢食物的“小猪”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小猪”!我们从平板电视的广告宣传中可见一斑。
广告传播中有一个“USP”理论,即在传播时要阐述产品最能吸引顾客的卖点,学界称之为“独特的销售主张”(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在新产品的导入期或从导入期过渡到成长期时,广告对产品的USP描述显得尤为重要,它构成了企业产品的差异,也是目标消费者区隔的出发点。目前,各大电视机制造厂商在做平板电视广告时,诉求点大多集中在“数字”、“高清”等方面,如某些企业的“大平板、大娱乐”、“感观革命”等都是虚无缥缈的诉求,不满足USP的条件;或者说是使产品的USP悬在空中无法落地,无法形成真正的差异性。与此不同的是,海信的“1080P”、创维的“六基色”口号,虽然是从技术角度阐述平板电视的USP,但可以让自己的产品具有差异性,让卖场促销人员在推销时给产品的USP找到一个具体的落脚之处。而TCL的USP是“银狐、薄典B03”,这一诉求点的科技含量更高,占领了技术差异化的制高点。相比之下,那些只有空洞口号的“概念营销”正好说明了某些企业只是液晶电视的“小猪”,如果不等“大猪”先按按钮,所获市场份额自然就会减少。
家电业的营销水平在我国的各行业中是最高的。“智猪博弈”属于竞争战略实施的策略层面,而广告中的USP诉求则属于营销战术层面。
让我们回到战略层面。本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企业需要在竞争中寻找到自己的有利位置。竞争战略的赫尔模型告诉我们,高成本、低差异的企业或产品肯定是置身于竞争的危险或死亡地带,只有低成本、高差异的企业或产品才能形成长期的竞争力。所以说,一时领先并不能一劳永逸。TCL是否已经真正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其验证还有待时日。
一时领先并不能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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