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陶也要面向市场


   国家有关部门不经营、不开放彩陶市场,表面上切断了彩陶进入流通领域渠道,好像保护了文物。但实际恰恰相反,正好堵住了它的正常流通与管理,将其推向了“黑市”。北京的私人收藏彩陶情况就是证明。不仅在京津沪等大城市,南京、西安、广州、福州、兰州乃至西宁都有相当数量的文化人、军官、收藏家入藏彩陶,有的还具有相当规模。不管有关部门主观愿望如何,客观上作为祖国优秀文化遗产的彩陶市场与购藏照常存在。唯独被排挤于一边的是最有资格参与彩陶市场调节、管理并从中获得合法效益的国家文博部门、文物商店。所谓“产地禁,外地销,公家撒手,私人捣鼓”的情况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使不少爱好彩陶的收藏者买进了赝品,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在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彩陶这一文物优势有组织有步骤有限度地走向市场,是大势所趋,早开放比晚开放好。所谓“有限度”的界定包括以下几点:1、坚决制止团伙盗掘墓坑,加大打击力度。2、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零星发现的彩陶,应由国家有关部门合理收购,禁止卖给贩子。3、已流散民间或新发现的珍稀彩陶如人形浮雕彩陶器等,应由国家有价入藏。确属收藏家已入藏者,应予登记,禁止任意买卖。4、一般彩陶允许国内人士收藏、转让、保存,对出境者要有合法手续,数量上要有限制。一二级品除特准外,不得流出境外。

    总之,开放与加强对彩陶器市场管理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和整个文物市场一样,彩陶这种文物也必须面向市场。与其放任自流、听任“黑市”交易泛滥,不如主动加强措施,使市场活而不乱,藏宝于民,搞活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