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评议度低不是调整到非领导岗位这么简单


群众评议度低不是调整到非领导岗位这么简单

李华新

   由于群众评议度低,截至目前,新疆和田地区已调整了5名不胜任现职公务员,5人都调整到非领导岗位,其中一人降职。 20120626日 02:16  亚心网 

    自去年以来,和田地区实施群众评议公务员实绩工作机制,依据突出群众意愿原则确定标准,按照德才素质、履职能力、服务水平等细化为1239小项评议指标,开展公务员实绩表现万人调查活动,还制定了《调整不宜担任现职公务员办法》,确定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不坚定、严重影响班子团结、以权谋私等10类不适宜担任现职标准。

    

    在这两项工作的基层上,结合评价标准,聘请群众代表每季度评议领导干部所承担的工作、完成时限、目标要求及社会认可度情况。在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中,按照不少于参评总数1/3的比例,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参加测评,依据满意率进行评定、调整。笔者以为还应加上予以辞退这样的一条,因没有这样的一条,公务员端的就是“铁饭碗”。

    对履职尽责表现一般、专业特长发挥不明显、群众满意度在75%-70%的予以交流;对在班子中闹矛盾、相互拆台、关系不协调,群众满意度在35%-30%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责令退出领导职位;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或过错、群众满意度在30%-25%的予以降职或辞退。

     现在既然是有了一个具体的可以操作的分值,那么就要按照一定的规定予以执行。只是对于一些已经部适宜与单人领导岗位的一些公务员,果真是部是领导岗位了,就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公务员了吗?!

其实说白了,现在的公务员队伍也是要有进有退才是,既然是不适宜了,那么就从公务员队伍走出来吧!你还是可以自己另找生路的。因为那些个人的养老保险什么的,在你到了新的岗位上之后,也是可以续交的。

因此说,对于这些所谓的满意度的调查,实在是不能用走过场的方式来对待,而且是也是需要慎重的,对于那些群众不满意的公务员,在相关的规定中用优胜劣汰的方式来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办事能力的勤勉,其实都不是过分的要求。

    群众评议度低不是调整到非领导岗位这么简单!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