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并举顺民意,保障民生为民众


 惩防并举顺民意,保障民生为民众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从625日至2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活动,此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惩防并举,保障民生”。(见625日天山网)

 

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第十四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日,乌鲁木齐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周“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主题宣传活动,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关注和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反腐防腐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积极性。此活动的开展,对于保障新疆经济建设,民生项目建设意义重大。

 

 

中国有句谚语:“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说的是,经常在河边走路,哪有鞋子不沾泥带水的,它说明了环境对人的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得有一定道理。随着中央第三次援疆工作会议的召开,随着新疆大发展大建设大开发进程的不断深入,随着各项投资资金的大幅增加,各经济、行政、执法领域,不说出现大的问题,但适时的敲打,也不失为一种让“常在河边走”之人不湿鞋之警钟。新疆时下各个方面的投资大,项目多,经济涉及面宽。因此,乌鲁木齐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周的“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主题宣传活动,是非常及时的。

 

民生工程是新疆当前最大的建设项目,落实好民生工程,搞好民生项目的建设,是实现新疆小康社会的需要。新疆涉及到的经济建设、民生项目、生产安全等领域面宽点多,其背后损害民生民利、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领域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等行为,难免不发生,此时,开展“惩防并举,保障民生”活动,不仅对犯罪分子是极大的打击,就是对经济工作的管理运作也是一大促进作用。开展“惩防并举,保障民生”活动,一可以监督检查各领域的经济正常使用,二可以发动全市人民监督各部门合理安全、公正清廉的使用。活动的开展,就是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笔者以为,一,这样的活动,不应该只在乌市开展,应该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二应该经常开展,而不是上面有要求时开展。因为,新疆正逢百年一遇的大好发展机会,党和国家的经济投入、各省市援疆资金的注入众多,谁能保证所有的资金都合理使用?民生项目建设公正公平落实到位? “常在河边走”之人,“鞋”一点都不湿?即使没有,就是经常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这样的活动,也是百利无一害,因为惩防并举顺民意,保障民生为民众。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