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出生入死和摄生


  老子的出生入死和摄生

  《道德经》第五十章: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攝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备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错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这段经文谈到出生入死,谈到摄生,中国道家杂志上刊有陈撄宁的作品,便于我们理解。

  人类最大的问题就是“生”和“死”。什么是“生”?婴儿初出娘胎,由孩童到少壮,由少壮到衰老,由衰老到临终,这一段过程都叫作“生”。什么是“死”?人类在生的过程中,不幸得了绝症,无药可医;或碰到意外的危险,丧失了生命;或自己的天年已尽,身上生理机能自然停止的时候,这三种情况只要有一种发现,都叫作“死”。生就是生,为什么要说“出生”?因为本来没有这个人,后来无中生有,当某一时期从大人的肚子里钻“出”一个小人来,这种情况,就说他是“出生”。死就是死,为什么说“入死”?因为世上虽然有了这个人,但又不能永久的存在,将来必定要死,死后必定把尸骸埋“入”土中,年代长远,连枯骨也化为乌有,似乎是更深“入”地下去了,这种情况,就说他是“入死”。

  生人和死人同是一个肉体,凭什么现象认为他是活的或者是不活呢?这就要看他的肉体能不能起普通人应有的作用。如果他目能视,耳能闻,鼻能呼吸,口能说话、能饮食,手脚能动,大小便能排泄,这当然是活人;假使他的九窍四肢不能全部起作用,只要其中一两处还能够有作用,也不好说他是死人。人的身体,上七窍,下二窍,再加四肢,共有十三件东西,人在世上,全靠这十三件东西发挥它的本能,才有生活意味,所以说“生之徒十有三”。到了死的时候,也是这十三件东西表示它们都不能够起作用了,所以说”死之徒十有三”。人们为了生活关系,身体外部能动的机关就不能不动,如眼要看,耳要听,口要说话,手要操劳,脚要行走,凡身体外部有一次动作,内部精力必有一次消耗.有千次万次动作,就有千次万次消耗,人生数十年中。逐渐地把先天(胎儿在母腹中自受孕至成形的一段时期为先天,出生以后即为后天。)所禀赋有限的一点生命力消耗尽了,即使动作並未过分,但也不免于自然的死亡,况且人们欲望是无穷的,要追求生活上比较更多的意味,很难保不超过本身禀赋的限度,因此就不能终其天年而促短了自己寿命,所以说“人之生生而动,动皆之(“之”等于“往”) 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即贪图生活享受太过分)。

  听说有很会护持自己生命的人(原文“善摄生者”),他在陆地上走,不至于碰到猛兽来伤害自己;他进入敌人军队中,不必要预备甲兵来保卫自己。尽管如此,犀牛也没有地方投掷它的尖角,老虎也没有地方施展它的利爪,敌人的兵器也没有地方容受它的锋刃。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善于摄生的人,本身没有招灾惹祸的根由,灾祸就不会临到他自己身上;所以说他“无死地” (即是无自取死亡之道,不是说这个人决定不会遇到意外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