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异地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毫无疑问,出台这一政策确有必要,尽管也设置了某些条件,比如,身在异地,人人都应该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却未必都随身携带户口簿,而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也会将一部分人排除在外,但相较以前,这一政策确实免去了一些申请人奔波两地的麻烦,使得流动人口可以与户籍居民平等享受这个公共服务了,这是实实在在的。
当然,也应该看到,一份被认为保守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一直呈现出增加态势,2011年已经达到2.3亿,占到全国总人口的17%。浩浩荡荡的流动人口大军,已然成为当下城市管理绕不过去的课题,诸如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等都受到了不同于本地户籍人口的待遇与困境,一言以蔽之,流动人口对于城市贡献巨大,但在权利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方面,却常常被排挤在“服务区”之外,这是个已经被摆上桌面并亟须解决的问题。
办法并非没有找到。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了“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加快建立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显然,这是个再明确不过的信号和方向,对于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将无可逆转地变成“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由此而言,六个城市异地办理护照,充其量只是解决了一小部分问题。
恰如有学者所言,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公平的实现,意味着所有的社会成员不论身份、地位、收入以及居住地点等状况如何,都能够享有政府提供水平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而这恰恰就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基本的题中之意。公共服务,其实就是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历史欠账,众所周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历史欠账,之于这个快速发展的国家是毋庸讳言的,另一个便是均等化,城乡平权。
回到六城市异地办护照,固然惠及人群有限,但从另一个层面上,也恰恰说明了,既然六个城市可以试点,那么,其他城市应该也不成问题;既然异地可以办护照,证明此间并没有多少技术性障碍,那么,其他关于外地人口的平权举措,是否也可以像异地办理护照一样体现出以人为本?公共需求的深刻变化,注定已经成为政府转型的重要推动力,政府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共服务上,2.3亿流动人口不是个小数目,他们的需求正是公共服务的目标和方向,现在,已经让一小部分流动人口先进入“服务区”,接下来,就不能让剩下的大部分人等待太久。
正视2.3亿人流动人口的正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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