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不幸成为美国的“劫材”
在这里,笔者引用“劫材”一词,不是把美国说成一个打家劫舍的强盗,而是把它高抬为一个“博弈者”。
继汇丰控股(00005)后,渣打集团(02888)也卷入美国反洗黑钱的调查。纽约州金融服务厅昨晚发表声明,指渣打从事与伊朗机构进行违反美国反洗黑钱法的交易长达7年,涉及交易金额超过2500亿美元(约1.95万亿港元)。
有关公告指,渣打有可能丧失在纽约州的经营执照。纽约州金融服务厅指出,渣打已被传召向纽约州监管机构作出解释,纽约州金融服务厅已颁令渣打聘请监控人,渣打可能面对有关伊朗交易被终止。
纽约州最高金融监管机构指责渣打美国单位经营的是一间配合伊朗政府隐藏超过2500亿美元非法交易近10年的“劣等机构(rogue institution)”。有关文件指渣打透过电汇转帐或虚假交易文件形成系统,旨在为伊朗银行在美国金融体系内进行交易。渣打一纽约分支机构也有与其它美国制裁的国定如利比亚、缅甸及苏丹共同从事同类活动。
一旦罪名成立,美国接下来就要对这家银行实施罚款,罚多少,怎么罚,完全由美国说了算。
美国是这个世界唯一的“金融霸主”,在这个位置上,它随心所欲地制定游戏规则,并作为唯一的规则执行者,为所欲为。想敲诈谁,谁也跑不掉。英国是美国的盟友,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都是总部设在英国的银行,但是,这次,美国人也是六亲不认,照样是对它们打家劫舍、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