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是陷阱
卫祥云
最近,“陷阱”一词颇为流行,在一些经济学者文章中出现较多的有“流动性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和“城市化陷阱”等。仔细研究分析后应发现,他们所称的“陷阱”之意。只是一个错误标签,而无实际内容。或者说是一种夸大其辞的称谓而已,究其实质也就是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而如果让这种标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研究中到处引用,则有混淆是非之嫌和耸人听闻之感,而无助于厘清问题的实质并提出根本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所谓流动性陷阱,本意是指“车轮与地面发生较大摩擦力而无法前进的一种现象”,而在经济活动中则表现为货币发行过多,造成流动性泛滥;而实体经济则成本增高、利润减少或不盈利,造成现实经济活动中的流动性风险。凯恩斯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流动性陷阱。实际上这种定义是非常不准确的,如果引用不当,很容易让人们觉得这是不可解决的矛盾。实际上,解决流动性风险的办法很多。最近,如中国央行的一月之内两次降息就是解决流动性风险的得力措施之一。尽管经济增速有所下滑,但正是调整结构和转型的好时机,并不存在什么不可逾越的“陷阱”。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大意是指一个国家的人均GDP收入达到4000美元时会遇到一系列问题,如环保问题、分配公平问题和收入增长瓶颈等问题。同时,如果对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矛盾或引发社会冲突等。而我认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中等收入瓶颈”更为合适,并不存在必然的“陷阱”之说。只要找准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对症下药,任何发展中国家遇到的“中等收入瓶颈”都可以循序渐进地得到解决。但前提是要加快制度和体制方面的改革。绝不是什么所谓的“超越凯恩斯主义”理论能够解决的。
所谓城市化陷阱,又是一个让人不可思议和摸不着头脑的概念臆造。众所周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建设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也存在和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不做认真分析研究,不愿意去解决一些实质性的根本问题,则中国的城市化可忧,中国的经济增长可悲,中国的改革发展可叹。所以说,把中国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称之为“陷阱”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要真正实现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必须尽快解决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一是土地改革问题。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也是中国城市化始终绕不过去的首要问题、根本问题和实质问题。目前,中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制的土地是全国人民的,无法量化,不能私有,也无法“民有化(落实到自然人)”;而集体所有制土地是该集体成员共有的,在我国目前法律语境中虽不能私有,但可以“民有化(落实到自然人)”。在厘清这种关系之后,就为解决中国的城市化问题找到了突破口。很显然,如果允许落实到自然人的集体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许多农民就可以择机卖掉自己民有的土地选择到城市生活,就可以用进入城市的“第一桶金”发展和壮大自己。至于何时交易,与谁交易,那是一个自愿和自然选择的过程。
二是人口的自由迁徙问题。通过国内外纵横比较可以得出结论:城市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口自然迁徙和自由择地而居的过程。而对于人口的自然迁徙和形成城市的过程中,目前人们有一个误解,即认为城市化就是大城市化,就是要把农村人口都迁往大城市或违反自然规律人为地建设小城镇,甚至不断出现所谓的“鬼城”现象。这更是对城市化的误读和误解。真正的城市化,是要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或者说实现和创造城乡人口双向流动的市场化机制,这才是以人为本的根本体现。这方面,中国历史和近现代史上曾有过成功的先例,如上海、哈尔滨、青岛、大连和深圳市等,都曾是城市人口流向农村的典型范例。所以说,城市化问题一定要解决人口的自由迁徙问题,一定要允许农民卖掉自己所有(民有)的土地;同时,也要允许城里人到农村购买民有土地,这才是解决中国城市化问题的长久之计。而我们现在的一些政策恰恰相反,如在宏观调控中出现的“住房限购”之类的政策却是在固化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由于缺乏整体改革思路和周密思考,出现了许多“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政策倒退。纵然如此,我也不认为中国存在城市化陷阱,而存在确实要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只要解决了以上两个主要问题,则中国的城市化可期,中国的经济增长可期,中国的现代化也可期。
20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