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利阶层而言,中国股市向来“钱”途无限。如果你身兼创业板公司高管与发起人股东身份,如果你作为保代成功保荐一家企业上市,如果你以较低的价格提前潜伏于一家最终通过资产重组方案的上市公司,那么你都将会获取暴利。但如果你不幸是市场中的一位投资者,套牢或亏损注定是你的宿命。
新股发行无疑是块“肥肉”,保荐机构、会所、律所、刊登信息的媒体还有公关公司等,都能从新股发行中分到一杯羹。发行人除了需支付上述单位或机构的费用外,证券登记及上市初费、印花税、路演推介费等费用也需列支。然而,随着新股IPO后发行人股东“一夜暴富”神话的持续上演,近年来,IPO隐形“封口费”又悄然浮出水面。
有统计数据显示,自2009年7月IPO重启以来,共有893家公司上市,其发行费用与募集资金平均占比为4.7%。但今年挂牌的149家公司,募集资金合计959.05亿元,累计发行费用63.81亿元,占募资总额的比例却高达6.6%。很明显,今年新上市公司发行费用提升明显,而有部分费用即被用于“封口”上。据媒体报道,这一现象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自新股发行实施预披露制度后,发行人的信息被早早地曝光,市场各方也有更充足的时间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进行甄别。事实上,预披露制度实施后,受到质疑的拟上市公司并不鲜见。预披露制度亦为发行人进一步完善资料,为市场更好地认识发行人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如果市场对于发行人存在质疑,监管部门需要发行人反馈与补充资料,那么必将耗费发行人更多的时间。如果因此过了报告期,需提供最新的财务数据。一些发行人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不得不向媒体等支付“封口费”。另一方面,许多发行人本身存在粉饰业绩的行为,是导致“封口费”产生的另一“温床”。
支付IPO隐形“封口费”表面上看是发行人的无奈之举,但却不能被忽视。既然市场相关参与方通过调查、举报等不同方式获得的信息表明发行人存在质疑的地方,就应该将其公诸于众,而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失了大义。更何况,如果个中存在像胜景山河、新大地等一样的造假行为,岂不是让这些害群之马也混进股市,进而危害投资者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
近几年新股次新股业绩“变脸”现象愈演愈烈,并不是偶然的。与发行人的包装粉饰,保荐机构睁只眼闭只眼或未能勤勉尽责,以及发行人通过支付“封口费”的方式将问题掩盖亦是分不开的。与保荐机构、会所一样,“封口费”的获得者也成为新股发行“利益链”中的一环。
既然需要用金钱来“封口”,那么就证明存在某种问题,这对于那些包装粉饰的发行人来说更是如此。其实,“封口费”的出现,更折射出现行新股发行制度所存在的弊端与缺陷。企业上市本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却需要干些见不得人的“封口”勾当,除了心中有鬼,又说明了什么?
IPO新政实施以来,“三高”发行、业绩“变脸”等现象并未收敛,包装粉饰与造假等仍然存在。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将那些滥竽充数者真正挡在市场的大门之外,应是改革的一大方向。
IPO隐形“封口费”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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