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公车接送”虽好,持之以恒才可贵


 “不得公车接送”虽好,持之以恒才可贵

 

 

新疆哈密地委、行署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十二项规定》《规定》: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得公车接送。开展绿色办公活动,倡导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两小时空调;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降耗的办公设备;开展绿色出行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见115日天山网)

 

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10项规定出台后,先是乌鲁木齐节俭办会,轻车简从;简化迎送、接待等率先改进工作作风;然后是温宿县结合自治区党委改进工作作风,治理“懒、散、庸、拖、贪”,对一些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干部进行暴光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一件件一桩桩深得人心,也让民众看到了自治区言必行,行必果的工作作风。今天又闻哈密出台规定:不准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这样的规定不仅打破了新疆领导用车规定,更是打破了全国领导干部用车权力底线。笔者为之欣喜之余,也心存疑虑。

 

因为,领导干部上下班公车接送,这是中国的领导特权。要说领导上下班用公车接送,也没那么大不了,一是领导干部公务繁忙,与平民一样挤公交耽误时间,影响工作;二是领导干部工作性质不一样,需要处理的事情太多,有时会因突发事件不能正常上下班,也会因公务接待影响上下班时间,如果没有公车接送,领导干部的工作质量必然会受到影响。但是也不能说领导干部就非得专车接送才能工作。在我国交通还不那么发达的时候,大多数领导不都没有专车,不是也照常上下班,也不见影响什么工作。领导专车是时代进步的产物,是领导权力的象征,慢慢的也成为一些领导腐败的专用工具。专车私用,专车家用,成为一些领导的“家常便饭”。今天哈密改进工作作风规定,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得公车接送,到底能否真正做到做好?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哈密改进工作作风规定,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得公车接送是好,但,领导干部用车问题,中央纪委不是没有过文件,也不是各省市没有不准公车私用的规定,但是上面那样说,下面照常这样用,规定是规定,文件是文件,没有真正起到实效。哈密改进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得公车接送规定,一能拉近领导与群众接触的距离,二能节约能源;三能减轻政府办公费用开支,还能杜绝腐败后患。这样的规定好处一举多得。但关键是能否真正令行禁止,持之以恒。只有真正的“改进”,才是群众欢迎的“规定”。 因为,持之以恒更可贵。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