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升学权怎能被“精打细算”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副市长洪峰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房山代表团小组会上谈到,不久前北京市宣布将在2013年制定“异地高考”具体实施方法,在这之前,将再实施一年的“过渡措施”。他解释,一开始异地高考的设计方案是很细的,方案针对北京外来700多万人,分成四类,每一类通过个人的所属产业、住房、劳保等各种条件打分,达到足够分数的家长孩子可以参加高考,没有达到则再继续争取。但是因为具体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精细化管理程度不够,提供不了应有的数据,这个详细的方案无法得到落实,只能采取一年过渡期的方式。

  洪副市长的解释很诚恳,可是,对于事关随迁子女升学大事的异地高考问题来说,怎能把方案的“难产”,归于对流动人口管理的不精细呢?这某种程度表明,地方政府在算一本异地开放的“利益账”,“精打细算”决定异地高考开放的门槛。而根据《宪法》、《教育法》,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升学考试权,是不应该“被积分”、“被精打细算”的。

  姑且不论用“积分制”方式开放异地高考是否合法——在北京、上海,这被认为是不得已的办法——就是采取这种方式,也存在两个选择,一是达到某个规定的积分,就可以享有异地高考的权利,不限比例、数量;二是积分标准不断调整,最终使能享有异地高考的随迁子女保持在一定比例,或者一定数量。如果是前者,决策者根本不需要掌握精细的流动人口数据,公布积分标准之后,由流动人口自主申请,再根据达到积分的人数,协调高考录取指标;如果是后者,决策者则很在意按照这一标准,究竟会有多少可以享有异地高考,因此,就需要精准数据了,这包括眼下的精确数据,以及未来可能变动的数据。

  对于眼下这方面的精确数据,地方政府其实是比较容易获取的。客观而言,当地政府对所有流动人口的信息全面掌握,确实有一些难度(有的没缴纳社保、没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居所),可是,北京采取积分制开放异地高考,打分的指标,必然有社保、纳税等项目,而掌握缴纳社保情况,这对政府部门有何难度呢?有难度的是对未来变动情况的掌握,而这方面的工作,任何地方都可以说难以精确掌握。北京的异地高考本来就只指打算针对少数人开放,现在连少数人也没有异地高考机会,却把理由推给对整体流动人口的情况不掌握,这十分耐人寻味。

  这是把异地高考问题交给地方解决的必然结果。简单地说,地方政府设置门槛,不是基于怎样对随迁子女合理,而是会根据现实的高考利益格局,“倒推”门槛。比如,北京高考录取指标多少,本地户籍考生多少,在此基础上,北京最多可以容纳多少随迁子女高考,另外,根据这样的异地高考门槛,会对中考、中小学求学产生怎样的连带效应,等等,综合这些因素,来确定开放的门槛,其结果就是,开放异地高考会控制在地方政府可以接受的一定的比例,一定的数量。准确地说,这不是开放的思路,而是限制的思路。

  而如何控制在一定的比例、数量,这才是对地方政府的“考验”,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当前制订的积分标准不变,那么,达到积分标准的人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由于有积分这一盼头,到城市求学的随迁子女会增多。而按照地方政府将异地高考控制在一定比例、一定数量这种思路,积分标准就必须逐年变化,但这必然遭到随迁人员的反对,社会舆论的质疑。在各方利益的权衡之下,地方政府也就找理由能拖就拖了。

  就是那些当前异地高考矛盾不突出、开放门槛设置很低的地区,异地高考政策的走向,其实也存在变数。道理很简单,如果本地户籍人口高考报名人数增加、随着异地高考开放随迁子女增加,开放的门槛就可能调整、提高。

  在笔者看来,这并不是地方政府的问题,而是解决异地高考的整体思路出了问题。异地高考问题本来就不应该交给地方政府解决,尤其是北京、上海、广东等流入人口多、异地高考矛盾突出的地区。这一问题只有由国家主导,协调各地的招生录取指标,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才能避免地方政府的利益纠缠,在开放的门槛设计上“精打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