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逸枫:广州楼市调控“穗六条”出炉
继“深八条”、“沪七条”、“京七条”楼市调控加码后,“穗六条”正式出炉,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已全面出台楼市新政。2013年1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著名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表示:如建议与预判一样,“穗六条”不会有太大的惊喜。“穗六条”实际上是“深八条”、“沪七条”、“京七条”的综合翻版,主要是重申与强调原有调控政策为主,一是仅原则性讲将二套房贷首付由六成提至七成,但无明确规定。二是把限购政策的纳税年限调2年为3年,提高外地人购房门槛。其他政策则毫无新意。毫无疑问,“穗六条”调控楼市的效果,不会有太大的作用,根本无法抑制房价上涨,完成今年调控目标。”
著名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认为:“穗六条”的出台背景,主要是广州房价疯狂上涨与楼市恐慌预期强烈及房价调控目标失控危机、问责情行。其调控加码的目的依然是以去投资化抑需求,稳定楼市房价预期,完成房价调控目标。不排除是应对上面问责,表明调控楼市的态度与控制房价的决心,为完成今年房价控制目标做最后的冲刺。”
著名房地产专家谢逸枫指出:“穗六条”总体上力度不大,比“深八条”、“沪七条”、“京七条”的力度还小。基本上广州楼市最大的影响莫过于购房者的心理预期转向短期观望,房企放慢推盘速度,商品房成交放缓,市场陷入僵持局面。一旦无新的调控指示与文件,楼市必重新呈现火热的局面。基本上可以判断,“穗六条”无法对房价产生实质上的威慑力与作用,更加不会导致楼市长期震荡。一方面是“穗六条”的调控政策相对市场而言,属于预料之内。从“深八条”与“京七条”及“沪七条”的调控效果看,不仅未抑制需求,反而导致房价逆市上涨。另外一方面是市场的需求基本为刚需,且非常旺盛,改善的需求购买力非常强。况且供不应求的矛盾未彻底解决前,市场流动性的疯狂会让楼市更加的火爆。”
著名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表示:“穗六条”出台的意义,市场心理预期意义大于调控房价效果的实际意义。一方面是“穗六条”的主要任务不是降房价,而是稳定市场预期,巩固调控房价的力度。另外一方面是给楼市警告,表示调控楼市的决心。毫无疑问,不可指望“穗六条”会给楼市带来巨大的影响力。购房者应该认清调控与楼市形势,该出手时不要考虑,否则房价上涨会让你一年白干。
一、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控制高端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中低价位商品住房项目预售款的监控和划拨使用管理,确保房地产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已批准建设的低密度商品住房项目须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方可销售。
二、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2013年住宅用地实际供应量比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增加20%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14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14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2013年计划供应量。
三、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的商品住房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应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五、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根据2013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六、穗府办〔2013〕14号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意见为准,除此以外的其他内容继续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5日
2013年1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3〕14号)实施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