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家喻户晓,位居世界500强前列的中石油和中石化,是不折不扣的“油气霸王”。
客观而论,这两个全球闻名的“油气霸王”,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然而,其也像春秋五霸一样,给人间带来了不小的灾难。
据媒体报道,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许,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10时许,抢修过程中,管道破裂处起火,导致威力巨大的爆炸。截至11月25日7时,此次事故已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尚有136人因受伤住院。
正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所讲,这次事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诚然,早在11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亲赴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黄岛分院,看望慰问伤员、医护人员和遇难者家属。随后,习近平又主持召开会议,并明确指令,要尽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安排遇难者后事,安慰好家属,安置好群众生活。对这次事故要抓紧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而且,正因有最高层面的重视或指令,所以截至目前为止,跟上述事故密切相关的9名责任人已经被官方控制。
但实事求是地讲,尽管国家有关安全的法令不少,尽管相关领导的指示也很常见,然在中石油和中石化这两位“油气霸主”的势力范围内,却是事故不断,而且安全隐患不可小觑。
譬如,2013年10月24日光明网发布的一则题为《谁动了企业的拆迁补偿款?——大连经济开发区盛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投诉问题的调查》的新闻表明,中石油大连至沈阳的天然气管道工程,是“气化辽宁”的骨架型基础工程。2010年,正值天然气管道施工期间,为了确保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中石油投入了巨大的财力和物力,对管道施工沿线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动迁。然而,时至今日,三年过去了,大连经济开发区盛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却没有得到任何让地和拆迁的补偿。而且,由于院内地下敷设了天然气管道,为了避免安全隐患,公司不得已停止了所有的生产活动,形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调查结果显示,这段大连液化天然气管道位于盛运公司院内,管道敷设于荒草丛中。本条管道共测量埋深8个点,埋深范围为1.56~2.25米,最浅埋深位于院内北围墙栅栏南边一坑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结论提示:该管段存在重物直接占压、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必须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辽宁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管道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埋地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住房、城镇居民点或者独立的人群密集区的安全距离分别为15米、30米。盛运公司院内的管道敷设,显然并没有遵循本该遵循的原则。
显而易见,上述管道敷设,是有悖于习近平的有关安全生产之指令的。
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所激发的政治高压下,全国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起码应该会有所缓解。
但是,归根结底,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道德修养问题。譬如,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就在这次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发生前一个月,中石化集团曾部署一次全国性的安全大检查,事发管道也在检查之列。又如《青岛石油爆炸暴露安全漏洞》所指,11月22日3时发现油漏,为什么没有考虑到漏油可能引起爆炸?而是立马修理油漏,而没有采取措施,防止爆炸发生?本次事件,是因为3时到10时的7个小时间隔,没有人考虑到漏油漏气而产生的油气混合物,会引起激烈的爆炸。在这7个小时的时间里,如果有人和部门启动安全应急机制,本次爆炸有可能不会发生。
而且,大量的事实证明,中石油和中石化有关责任人的道德修养十分一般,但“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所以,笔者罗竖一认为,“油气霸王”亟须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否则,诸如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还会不断发生,甚至会更加惨烈。若是,实现中国梦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是“水中月,镜中花”。(文/罗竖一)
罗竖一:“油气霸王”亟须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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