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或于十二五期末开征,将成冲击房地产市场的“核弹”


——接受“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记者采访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26日讯,接近财税部门人士告诉大智慧,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起草《遗产税》,或于十二五期末开征。

“遗产税的开征将对扩大内需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将成为冲击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原子弹”,曾担任地方税务局局长,现从事税务咨询的郭伟在接受大智慧采访时表示。

  周二晚间,国务院批转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意见(后简称若干意见)明确将“研究开征遗产税”。随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落成和电子货币化的推进,个人资产、财富信息将被及时准确掌握,遗产税征收所需的条件将逐步达成。上述接近财税部门人士向大智慧透露,如果进展顺利,遗产税或将于十二五期末开征。

  根据中国经济网20049月公布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草案还规定,遗产税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根据2004年草案中,《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遗产税最高税率为50%,应纳税遗产净额超过1000万元,适用税率50%175万元的速算扣除数。而应纳税遗产净额80万到200万元适用20%税率和5万元速算扣除数。

  上述接近财税部门人士表示,该税率表已不符合中国当前经济发展。草案第十条规定,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遗产税的开征将对扩大内需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郭伟在接受大智慧采访时表示,未来可能会效仿西方国家,为公民建立一种特别的“社保卡”,同时要求购房、购车等大宗资产的交易必须采用电子划卡的形式进行交易,现金仅能用于平时吃饭、交通等日常消费。

  当个人资产完全阳光化,富有阶层将很难再零成本通过房产、现金、贵金属等形式向下一代转移财富,使日渐富裕的国人(尤其是富人)在意识形态上从“积累财富”转向于“消费财富”,进而极大促进内需。

  而在另一个层面上,“遗产税的开征也将成为冲击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原子弹,”郭伟解释说,“假设你准备买一套房子留给儿子,但是孩子在继承房子的时候要支付将近房产一半的遗产税,你还会有欲望买房吗?”

  全国住房信息系统预定2013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联网,这将监管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提供数据基础。尽管现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尚未完全建成,但近期网络爆出的“房哥”、“房姐”详细的信息显示了住房联网系统已开始发挥舆论影响力。

  发稿:鲍喆/庄家威审稿:彭定芳/席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