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二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与新时期人口任务


 

                                             

                                         

                 二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与新时期人口任务

 
 
 
 
中国城乡普遍实施计划生育基本是,逐步始于群众根据“早、密、多”生育现状,在1970年首创的“晚、稀、少”计划生育两孩。1973年政府根据实施效果颇佳的“晚、稀、少”式计划生育,才将之提升为全国计划生育政策。可见,这项来自群众的政策制定基本符合了公共政策制定基本原则。所以,在不足短短的10年,全国人口的自增率就从1970年的25.83‰,急剧降至反映1979年实施效果的1980年的11.87‰;假定总和生育率值粗略反映了当年育龄妇女一生的平均生育子女数, 1970年的总和生育率值就从5.81急剧降至1980年的2.24。这两种度量指标大幅超半的下降,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中国,被称之为是近代以来,世界生育史上下降的奇迹。从影响因素分析看,完全可以归咎是计划生育的成效。1970-1979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尚未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情况下实施的,从此间的国情可知,那时是既无行政措施更无行政命令,足见社会和家庭都已深感人口压力,广大群众中确实蕴藏着实施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所以,一旦提倡及提供相应的避孕与节育服务,人口的过快增长很快就得以有效的抑制。亿万群众实施“晚、稀、少”创造的世界近代生育率下降奇迹本身,一方面说明群众是驾驭人口变动的主人与主体,一方面也映现出群众的识大体、顾大局客观事实。根据1980年死亡水平,1980年的总和生育值,则降到了更替生育水平值。如果按1980年生育模式不变,即使不考虑任何生育水平下降,也能达到2000年的实际人口控制结果。若考虑实际可能的下降与留有一定的余地,则可控制在12.3亿。
1980年总和生育率值2.24的取得,是在出生一孩中,尚未达晚育的仍占49.17%;出生二孩中,尚未达晚育年龄或间隔年限的还高达82.75%;也就是说“晚、稀、少”的任务远还没有完成。然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受“文革”中“左”的惯性影响,受静态理论计量的“人口容量”而不考虑可行性的学者,竟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误导,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生搬硬套到计划生育中来,在1980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刚成立后,就把“晚、稀、少”不分城乡差异的,重点转移到“只能生一孩”。这种违背公共政策制定原则,也没经过调查与试点,就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紧缩”为“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一夜之间就使计划生育工作变成了“天下第一难”。其难就难在广大农村群众普遍不接受,以种种不正常方式抵制,因而失去了计划生育主体的育龄夫妇实施基础,故基层主管计划生育的部门,则变为以组织推行计划生育的“小分队”作为主体,从而迫使计划生育的经常性工作,不得不变为“突击”式工作;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不得不变为通不通三分钟式工作;以避孕为主,节育措施自主选择工作,不得不变为“一胎上环、二胎结扎”的行政推行工作。当然,也就相应产生了“超生游击队”,这一反映计划生育工作中急于求成问题的普遍现象,以及产生了节育措施事故大幅增多的问题;而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在东躲西藏的环境下,出生素质能好得了吗?我认为欲速不达,是表征1980年“紧缩”群众创造的“晚、稀、少”计划生育两孩政策的逼真形象写照。事实也表明: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率从1980年的11.87‰大幅回升到14.55‰,1982年继续回升,竟高达16.01‰,甚至较1975年的15.77‰还高; 1981年的总和生育率值从1980年的2.24大幅回升到2.65,1982年继续回升,竟高达2.86;1981年的农村总和生育率从1980年的2.49大幅回升到2.93,1982年继续回升,竟高达3.20,这就是说1982年全国农村育龄妇女一生的预计生育水平是,普遍都生了三个孩子,生四个孩子的也高达20%;除此之外,还损害了计划生育在广大群众中的形象与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尤其值得重点指出的是,1980年前一直强调的,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不推行计划生育,这本是有益于各民族融合与边疆省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决策,也被改变;从生育模式看,导致第三次全国人口出生高峰提前一年于1986年到来。这些都有力地证明了“收紧”政策是,“大开口子”的失控、半失控结果。足见,只准生育一个孩子的过紧生育政策,其结果不是导致了少生而是酿成了多生!这一沉痛教训务必要认真记取。尽管1980-1984年强力推行只准生育一孩的时间短暂,但受其影响及后来生育政策完善的不到位,也即没有全面恢复“晚、稀、少”政策,故导致后来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条件下,上世纪末的总人口也至少要较稳定“晚、稀、少”政策的结果,多生出半个多亿!
然而,遗憾的是,那时竟有那么多人口学者、统计工作者,乃至计划生育部门的领导者,却陷入了将“紧缩”生育政策等同于是把生育水平“紧缩”下来的认识误区。误以为是“开小口、堵大口”的完善生育政策致成。对此,只要清晰地认识到完善生育政策是始于1984年的中期前后,就可一目了然地厘清这是歪曲事实。然而,正是由于没有以1984年开始完善生育政策的时间,来准确地认识其前后的生育度量指标大幅度变化,才产生了想当然的糊涂认识。所以,才那么留恋“一胎化”,甚至竟简单而似是而非地误认为“开小口”,就是对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效果的“放”,从而把完善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正”效应扭曲为“负”效应,也即是把“是”与“非”颠倒,并指责1984年完善生育政策是“开了小口,也没堵住大口”。然而,此间的计划生育实践与数据均表明:所谓的“大口”、“特大口”都是“紧缩”政策“紧”出来的负效果。实际生育水平从来就未曾实现过“只能”生育一孩,哪来的“开出来的小口”与“没堵住的大口”?就是这种似是而非论,使上上下下那么多人不仅产生了错误认识,甚至还影响到其后至今的生育政策继续完善,或称恢复计划生育两孩政策。1980年,误导推行“只能”生育一孩,产生的多方面负效应,竟被误导者将之强加在1984年中期前后的完善政策头上,并称之是导致了“人口失控”、“半失控”,其实质是一种有意识的转嫁行为。周恩来总理曾指出:“只有忠于事实,才能忠于真理”。“畏惧错误就是毁灭进步! 遮掩错误就是躲避真理因此,时至今日,最令人痛心的是,还有不少人仍无正确认识,还在把完善生育政策的正确抉择与及时实施,误作教训来汲取,乃至还在影响着今天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这无疑充分暴露了根据数据,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的严重不足,以及学术研究水平的严重滞后,根本不适应科学决策的需要。
当年那种不从经过教育,群众最大可接受程度出发,即只考虑需要而不考虑可行,而是仅凭主观强迫客观就范出发,来误导决策,以及后来有心计的宁“左”勿“右”少数伴随者,至今都之所以仍反对生育政策完善到两孩,就是因为他们还要遮掩错误,不敢于承认实践检验已证实的结果及做出的回答,若其现主要代表人物宋健与蒋正华,对亿万群众计划生育实践检验结果,能做出不完善生育政策的诠释,并展开一场阳光下的辩论,去伪存真,那就会深刻认识到邓小平同志1980年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中所指出的那样:“如果稳步前进,巩固一段时间再发展,就可能搞得更好一些。1958年大跃进时,高级社还不巩固,又普遍搞人民公社,结果60年代初期不得不退回去,退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对“左”的问题,1992年他更加明确地指出:“‘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它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5页)显然,用之对照1980年把“晚、稀、少”紧缩为“只能”生育一孩及其所酿成的后果,并以此来认识这一精辟论述,只有这样才能深刻领悟到其所具的鲜明、直接、重大指导意义!也即如果用此也来认识当时与现实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就将不走或少走弯路!此外,实施了一个时期两孩生育政策的国家及地区,诸如韩国与台湾,其实践都已表明:现在的生育水平都在相当低的低生育水平稳定运行。
中国是一个人口相对过剩的国家,稳定相当一个时期的低生育水平,是解决相对过剩人口问题的客观需要,而稳定低生育水平也需将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在两个孩子的基础上。因为这既是制定社会公共政策合情合理的需要,也是计划生育实践检验的正效应经验与负效应教训,客观要求将生育政策完善到两孩的需要。人口相对过剩、不足、适宜,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前提下,对人口规模性质的一种分类。每个人口的规模,都是其分年龄人口的加总之和,而人口规模变动,又是其出生人口与其他所有年龄生存状况,综合变动的具体体现。也即是人口规模变动与各分年龄变动,是同步变动的一个有机、不可分割整体。因此,绝不能将人口规模变动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割裂开来,误认为现中国人口问题主要是人口结构问题而不是总量问题,甚至误认为解决人口总量与人口结构发生了严重矛盾。
人口相对过剩、不足和适宜,其相应年龄结构也必是相对过剩、不足和适宜。诸如,中国解决相对过剩人口的过程,也就是从出生“阀门”,在一个年龄接一个年龄地逐年解决相对过剩年龄结构的过程,因此,中国的人口规模变动与年龄结构,都是处在合理的变动与转化过程。而反映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当然也是大好事,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度量年龄结构变动的年龄构成比指标及其表征的意义,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通用,其表征的统计意义,在人口相对过剩与不足前提下,有时则恰其相反(见“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合理转化问题研究” ,《中国人口科学》2012,N0.1和 “Reexamining China’s Demographic Transition and Age Structure”,《China Economist》Vol.7,N0.4,2012)足见,大多数发达国家与人口相对不足国家的老龄化及其老化程度,完全与中国老龄化及其老化程度的意义不同。因此,以所谓年龄结构不合理或人口老龄化相关问题,来疾呼实施两孩生育政策并非是适宜的理由。这也是我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及早实施两孩生育政策,与之根本不同所在。1984年7月,著者与张晓彤曾就上世纪人口控制目标在12亿以内与相关生育政策问题,曾给中央写过一份《关于人口控制与人口政策中的若干问题》的研究报告,时任总书记、总理、书记处书记及中央办公厅主任的诸位同志,都做了重要批示。胡耀邦同志的批示是:“启立、建秀、兆国同志:同意紫阳同志的意见。这是一份认真动了脑筋,很有见地的报告。提倡开动机器,深入钻研问题,大胆发表意见,是我们发展大好形势,解决许多困难的有决定意义的一项。我主张按紫阳同志提出的请有关部门测算后,代中央起草一个新的文件,经书记处、政治局讨论后发出”。根据批示的精神,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在请有关部门测算后,于1984年9月23日至28日,召开了相关各界人士与多学科多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人口控制与人口政策中的若干问题》论证会,我在28日做了题为《科学是规律的反映 实践是历史的见证》的全面答辩与阐述,既对与会者对报告提出的诸多问题做了全面的一一解答与阐述,也对报告涉及的测算等方方面面问题做了清清楚楚地说明,并当场做了演示,充分证实与确认了在可行性基础上,报告的测算是一种留有充分余地的准确无误测算(见马瀛通著《人口控制实践与思考》,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论证会直至再无新问题提出才告结束。计划生育的实践与历史,充分证实了胡耀邦同志批示的准确,而未实施带来的负效应及其影响都已成为现实。
须知生育水平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跃居影响生育水平下降的主导因素,故降至为低生育水平,使生育水平发生了质的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主导地位的低生育水平,一是不会反弹,二是将相对稳定,事实也在持续验证着这一判断。
近30年后的今天,回过头来再看这段历史,人们普遍都能清楚地认识到,实施不分城乡差异的“只能”生育一孩,实际是一种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空想”,就是在今天的全国绝大多数农村也仍毫无实施的可行性。今天的育龄夫妇已不是约30年前的育龄夫妇,他们的文化素质有了大幅提高,生育意愿也完全不同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育龄夫妇。实际上,今天大多数农村地区能生育的基本都生了两个孩子,多孩生育是极少数。问题是现时育龄夫妇丧失生育能力的比例,也大不同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育龄夫妇。那时的全国各种生育节育调查都表明:育龄夫妇终生丧失生育能力的只有2%左右。如今的饮食结构不以五谷为主,加之,受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影响,和受若干转基因食物影响,以及性开放和过早性生活影响,而致使终生丧失生育能力的育龄夫妇所占比例,肯定要上升。20世纪八十年代的欧洲五国调查表明: 育龄妇女分年龄丧失生殖能力的比例,年龄20-24岁的为3%,25-29岁为6%,30-34岁为10%,35-39岁为31%,40-44岁为31%,45-49岁为100%。我认为中国现实的状况,恐怕要高于那时的欧洲状况。因此,中国的低生育水平一定能够持续,只是持续的时间有多长,则需进一步研究。
今后的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心,应转移到解决城镇化中不合理的城镇人口分布问题上,而不是在其他别的重点问题上。至于生育政策完善到两个孩子则是题中之义,这是毫无疑义的否则,还停留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阶段,那就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任务不相符了,这也是我为什么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提出质疑的一个核心问题。
新型工业化与现代城镇化是相伴而生的过程,城镇化是以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并以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不断上升,来综合概括反映城市建设与工业化的发展进程。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合理分布,涉及国家战略安全、启动内需、房地产、城乡一体化、物质文化生活文明、缩小城乡差异、公共服务均等化、节约土地、生态文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区域城市群经济增长极、高效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近年在报刊杂志上出现的所谓土地城镇化之类用语,纯属基本概念上的造作,有力表明对城镇化知之甚少的事实。因此,研究解决与城镇化相关的人口问题,是在一个时期稳定的低生育水平环境中,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而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