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卫食药的分分合合,郑筱萸时期,国家食药监局是分立于卫生部之外的独立政府部委,邵明立时期,国家食药监局是隶属于卫生部之内的政府机构。分和合,在独立管理职能和管理职能的变迁,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行政级别的起起落落,但还是老人马做老事情。郑筱萸时期,因为药品注册的“乱”字等原因收场,形成卫生部大部制的导火索,国家食药监局变成名副其实的局级单位。随着媒体的医疗中心转向食品中心,食品问题是层出不穷,而且,一个比一个狠,一个比一个让人痛心,食品安全信用体制(信息化体系)也是纸上谈兵,形同虚设,因为这涉及到“八部委”的扯皮和各扫门前雪,都是同级部门很难协调动这些部委人员。一个是食品源头监管难,这是农业部在管理;一个是松散市场监管难,这是属于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管理;而食品流动环节则是商务部在管理;食品卫生则是国家食药监局和卫生部在管理;食品检疫则是归属海关管理;食品安全信用则是国家食国家食药监局牵头管理,实际上也没有机构响应它,自然这么多年下来,也是碌碌无为。在食品的整个链条中,麻烦的自然是小市场和分散化、作坊式的食品生产、供应、流动,米、面、油、蔬菜等,无法避免,也无法一一检测,在中国不成规模的食品产出还是占大多数,如果是形成了企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食品和粮油集团生产的包装食品,监管就容易很多。但作物和原料来源、分散的食品来源(比如奶制品,都是从农户手中收购,那不出问题是不可能),中国不改变承包制和土地流转等问题,农产品的生产作业方式就不可能改变,食品安全的源头问题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基于食品安全问题和解决食品安全信用等问题,国家成立了食品安全委,但实际上就是协调机构。
多年来,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在深化,但谁能说得清是公益化对,还是市场化对?其实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怎么改,也很难割裂开。直到今天,仍然是存在一个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的问题,计生委这个机构从医疗职能上看,已经名存实亡,从计生局、计生委、计生站,能为孕妇做多少检查?随着医疗检查检验的发展,医院的妇产科、妇幼保健院都已经接纳大多数的孕妇和患者,计生委最大的工作已经局限到:一、浪费国家大量拨款,美其名曰做孕妇体检和筛查,如果没有国家经费,计生委的工资估计是一天也发不出来,检验检查的不规范就不用说了,治疗和抢救就根本不可能;二、登记和跟踪孕产妇及流动孕妇人口,定期了解动态,发挥了村镇政府的监管和调查、普查和统计功能。在卫生部和计生委两套班子运作时,重叠业务和职能很明显,计生委的职能就是发发计生药具、做做计划生育宣传、做做普及检查,浪费了大量的国家财政支出不说,确实也没有必要养活一个庞大无效、无所事事的计生官僚体系。所以说,合并到卫生部是迟早的事情。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大部制建立,确实是需要国家领导人有大决策和大智慧,是很有魄力的举措。食药职能脱离开卫生部的思路,我认为一直是应该的和可行的,大部制后时代可能产生的工作职能变化和问题总结如下,该透视和判断不代表任何机构立场,只是作为个人研究的认识,如有歧义和错误,请各位专家指正:
一、计生体系的检查检验职能将划入卫生系统(妇幼保健院所、医院妇产科),只保留人口规划、计生流动监管和免费计生筛查监管和计生宣传等职能。医疗性的工作(医学检验检查、治疗)由卫生部管理,非医疗性的工作(人口监管和宣传)由计生委管理。按照
二、原有的计生财政拨款和资源将在医疗体制的大环境下再重组,人员分流势在必行。如果继续保持一个庞大的计生体系,是完全没有必要了,财政拨款的途径或路径改变了,就不可能还原样保留这样一个体系,原计生委的医技人员考核考证上岗后可能会合并入到医院中,管理人员和非医技人员保留少部分,大部分人员要分流下岗。因为不再有这么多的财政拨款了,那么就不需要养活这么的计生人员了。对于原有的医疗资源(比如艾滋病检查、梅毒检查、TCT、化验、生化仪、化学发光检验、两癌筛查设备、超声设备等医疗检验检查设备、治疗仪器等资产),除了个别地区保留外,大部分也应该转移到妇幼保健院和医院妇产科。如果原套人员、原套机制,什么都不变,改革大部制的思想就相当于1+1=2,做不到1+1<2的改革就是失败的。从改革长远看,计生委每年购买大量设备下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设备和资源浪费的局面一去不复返。
三、食药安全的职能整体性剥离出原卫生部,把各部委的食品职能全部并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药监局回归本源、正名壮大,以前是以药为主的监管思路,基本是工作分配是:食品:药品=3:7,工作重点是药械为主,现在把食品检验检疫、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流程纳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内容,从工作内容部署看,药械工作通过最近几年的工作努力,基本已经完善了GMP、GSP、政策法规等已经走上正轨,工作按照日常的思路执行即可。但食品监管经验因为以前的扯皮基本没有开展,所谓以前协调管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食品监管体系,应该说并没有完全建立体系,还有很多监管的内容需要补充进来,于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的工作重点应该也一定偏向食品监管了,工作分配是:食品:药品=4:6,确实也应该如此,药品和器械都是严格监管的产品,而食品就比较困难,如果不断有群发性、危及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这个局长就很难做,所以,食品监管成为大部制后的重中之重。
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信息化体系)和反腐败体系建设,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有可能成功实现。尽管有一定的难度,但这是食品监管的重要和根本要招,从信用档案数据库、信用管理模型、信用报告、动态信用指数,都需要以国家为行为来建设一揽子的标准和规范,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才能走下去。食药监局的财大气粗和重见天日,又开始回归正朔。反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彻底根治几乎不可能,就像医疗系统的腐败是一样的。通过不断的改革,以及不断裁员等压力,有助于推进反腐进程。食品相关的各个部委人员的剥离和再分配,是涉及个人利益的行为,自然会产生各种博弈了,至于是直接从其他部委中整个班子剥离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是业务被剥离了,人员却不回到原部委的其他部门了?还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招聘人马和新购买设备,这要看协调和政府人事调控力度的大小了,很多人的命运也由此改变。
五、提高政府效率、减员减支、下岗分流、行政职能重构、下放和减少审批和吃拿卡要环节、加大反腐败力度,这是大部制建设的初衷。在食药卫生领域,审批的门槛过高、行政审批太多,都是导致腐败的原因,大部制建设后,对于企业的发展壮大还是有益的,毕竟大量的审批权限会被取消,政府效率和行政作为水平会提升。
六、大部制对医疗体制的改革,影响是有限的,或者说基本没有太大的影响。医疗体制的改革,说到根本点,是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能力和卫生系统创收机制重新洗牌问题,靠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身力量根本是解决不了的,对于13亿人的医保和基层医疗发展,哪里能是10年8年问题,是个长远问题,和教育一样,都非一日之功,都是需要花费漫长的时间来解决,需要靠社会和市场的不断成熟来解决。大部制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变化,就是提升整个遭到嫌弃的、不受社会大众认可的、饱含非议的机构的服务能力,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将得到大力强化,但这仍然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农业生产的条块分割和小农作业短期内解决吗?不可能。大市场、小市场的小农加工和供应非企业、非包装食品,想靠检验手段或道德意识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不可能。所以说,食品安全不光是全流程问题,也是种植和生产的源头问题(药物添加、化肥使用、饲料使用、检疫标准、标准化生产、科学喂养和种植等),监管只是通过行政和政策等手段去遏制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但也不是一个治本的问题。
大部制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流转资源、提高政府效能,食药卫生的大部制总体上对这种促进确实是符合国情,也是政府作为的表现。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与单位立场,也不作为任何单位的操作参照,如解读内容与政府所持方向有偏差,属于个人政策研究能力还不够,希望专家学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