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基本价值取向


  中华文化的基本元素。
  (1)推己及人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中国人文主义的一个关键的概念是“仁”。儒家给“仁”下的定义是“仁者爱人”,它是从爱自己的亲人出发的。但是孔子认为不能只停留在爱自己的亲人上面,要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使“鳏寡孤独废疾皆有所养”,儒家理想的大同世界是一个人人都能实现自我价值、保障健全、民生幸福的社会。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就是你不仅要爱自己的亲人,还要爱其他的人;不仅要爱人,还要爱世间的万物,爱整个自然界。同时,孔子还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将心比心,不要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并将此作为伦理的底线,这应作为人类的普世价值,因为它同样适用于处理当今的国与国之间关系。儒家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佛教的慈爱,基督教的博爱,表达的都是人类的一种普遍情感,也是一种共同的价值,只不过儒家的仁爱从理念上讲,它很可能更适应于东方,特别是以家庭为中心的中国农业社会的要求。
  (2)和合文化与合作精神
  中国文化是多民族创造的,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这种文化是多元的、开放的、丰富多彩的,具有很强的包容性,这一点与拉美文化有共同之处。中华文化强调“和则生物,同则不继”,认为“不同”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观念之一。“和”的主要精神就是协调 “不同”,探讨诸多不同因素在不同的关系网络中如何共处,达到新的和谐统一。以代表中华文化的儒释道对和谐的诠释为例,儒家倡导人与人的和谐,主张和而不同,“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所有不同的道理,包括宗教信仰,不一定要互相排斥,都可以共同发展。道家强调人和自然的关系,讲究“天人合一”、“有容乃大”,庄子的最高理想是“太和万物”,使世界达到最完满的和谐。而佛教讲的是每个人的人心和谐,心和是社会和谐的基因。在中国的寺院道观中,儒释道等不同宗教的偶像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庙堂之上,三教合一、两教合一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不断开放,不断追求新的和谐和发展的精神,是中国文化面向世界的根本精神。
  同时,中华文化强调的是一种集体合作的社会精神,要求牺牲个人利益来维护集体的利益,以实现社会的普遍和谐,这一文化传统将使中国以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的身份出现在世界舞台上,而不会与其他文化形成对抗、对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构成威胁。而这一文化的负面作用直接导致了中国社会成为熟人社会、人情社会、关系社会,而影响了法治精神和法治国家的建立。
  (3)“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在中国的人文主义中,“天人合一”思想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之一,即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所以,早在 2500年前,孔子提出了两个观念,一个是“知天”,一个是“畏天”。知天是要求人们认识自然界,以便使人们可以自觉地利用自然界为人类社会谋福祉。畏天是要求人们对自然界有所敬畏,认识自然界是神圣的,要自觉地尽到保护自然的责任。道家认为宇宙是宏观的人体,人体是微观的宇宙,人类只有与自然共生才有美好的前途。“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及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倡导地球是人类共有的,不是哪个人的、哪个国家的,大家都要生存,就不要你争我夺。在大自然面前,就要有和平共生的境界,超越意识形态,不同宗教、信仰、制度都无大碍,才能保护自然,避免战争,永葆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