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听厉以宁给西部人讲的故事


    5 月末在成都举行的《中国西部大开发国际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作了题为《开发西部的关键在于观念的转变》的演讲。其中,厉教授讲的几个小故事,犹其令西部人思索。

        厉教授首先讲了有关孔子的两个故事。

        一个是孔子学生子贡的。当时鲁国的法律规定,凡是见了在外国当奴隶的鲁国人,都可先花钱把他赎出来,然后回国到政府将赎金予以报销。孔子的学生子贡赎了人,而且没有到政府去报销赎金。但孔子却对他进行了批评。孔子认为,从个人来讲,子贡的做法难能可贵,值得赞扬;但子贡不报销赎金,大家称他是好人,以后别人去赎了人,也就不好去报销赎金了,怕大家有看法。于是再遇到有鲁国人在国外做奴隶时,人们就犹豫了,就可能装着没看见。政府的这个好制度就被破坏了。所以子贡应当去报销赎金,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社会大众。

        另一个是孔子学生子路的。子路看到一个人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了,就跳下水去把他救了起来。这个人牵一头牛来感谢子路的救命之恩,子路就接受了。孔子知道了很高兴,赞扬说:“从今以后,鲁国人有急难的时候,勇于救人的人就多了。”为什么?被救的人一定感谢;救人的人他还会接受感谢。这就是鼓励大家救助灾难。

        厉教授是在讲到西部如何吸引人才时,讲的这两个故事。厉教授作为经济学家,他讲这两个故事是强调利益导向,更强调谁是最大的受益者。在这两个故事中,被赎的奴隶和被救的落水人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只要对促进开发西部有利,无论招商引资还是引进人才,都应给投资者和人才以有吸引的利益回报。有投资者和人才来建设西部,西部的人民才能得到最大的受益。

        为了加深大家的印象,厉教授还耐心地讲了第三个故事。这是一个近期才发生在河南的故事。有一家人丢失了小孩,就发出告示:谁帮助找到小孩,就奖励2万元钱。后来果然有一个人帮助找回了小孩,但这家人却只给1000元奖金。于是这个人告到法院,法院最后怎么判的呢?判这家人补给这个人19000元,诉讼费双方分摊。有学生请教厉教授法院判得对不对?厉教授认为,有对的也有错的——判补给这个人19000元是对的,判诉讼费双方分摊是错的,应该由这家人全部负担。因为,这家人的公告是发出了邀约,有人帮助找回孩子,合同关系就成立了。这家人不执行合同,当然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这家人倒是知道利益导向,但最后却不愿兑现,就有欺骗的嫌疑。

        厉教授讲的故事是很有针对性的。我们西部人认真反思一下,不考虑投资者的利益,怕人家多赚钱的心态是否是根深蒂固?合同观念淡薄,不执行合同是否又比比皆是?愿厉教授讲的故事能让我们惊醒。

        确实,观念的转变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前提;包括法律意识在内的软环境的改变,与基础设施等硬环境的改变,对西部大开发一样重要。

(发表于《蓬溪报》2000626日第一版《蓬山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