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之所以在分配过程中造成如此大的贫富差距,其杠杆是土地,土地成为中国财富的源泉。尽管中国在法律上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本质上,既不是“公有”,也非 “私有”,而是“政府所有”。这里的政府不仅指抽象的权力机关,还包括这个体系的所有人。因为政府垄断了土地交易市场,其征收农地后拍卖所得也没有纳入到理论上受人大监督的财政预算里面,而是任由政府支取并决定其用途,这实际上就是城市土地“政府所有”的体现。而政府所有组成人员,在购买住房的时候,免费使用国有土地,形同“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
当然,最能反映土地“政府所有”的,是国民购买的商品房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表示国民只是“政府土地的租客”,并且很快就要征收房产税,这是双重付费。这种格局几乎是历史的翻版,1949年后,中国政府将私人土地充公平均分配给农民,但很快又发动人民公社运动收回了土地产权,自此,农民向政府缴纳公粮与税收,其身份相当于农奴。现在的土地制度,则让一代代的城市居民永远成为政府土地的“租客”。
土地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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