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结扎的悲剧何时了


4月10日《新京报》报道:3月19日,湖北省通山县42岁妇女沈红霞在当地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做结扎手术后死亡。据沈红霞丈夫程世雄称,家属获得100万补偿金,条件是“自愿放弃责任追究”。昨日,通山县委干部阮仕林否认计生人员曾威胁沈红霞做手术,称“她完全是自愿的,没有威逼利诱”。
 
那么,沈红霞做结扎手术真的是自愿的吗?报道说:沈红霞丈夫程世雄称,村计生工作人员和县上工作人员曾经多次到他家,劝说沈红霞结扎。3月19日早上,七八名计生工作人员开两辆车到家,口头威胁沈红霞。“他们先是恐吓我妻子,说计划生育是国策,政府有任务,我们是逃不掉的,即使逃到外地,可以通缉我妻子。然后他们又说如果做结扎,可以给我们一些好处:给我妻子上低保、2000元营养费、给超生的小儿子上户口。”程世雄称,他多次向计生工作人员反映妻子患有妇科病、不适宜结扎的事实,但计生部门却采取 “没事,可以做结扎”的态度。
 
可见,这种所谓“自愿”,其实是“被自愿”。下面再看看另一篇报道:
今年3月28日中国网刊登了一篇题为《河南杞县规定交钱可免做绝育手术 敛财数百万》报道:3月4日起,杞县开展了2013年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被责令限期参加绝育手术的育龄妇女,在向各乡、镇计生办缴纳2000元—3000元不等的绝育罚款后,在县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同样的患病申请理由,顺利通过“不能做绝育手术”的医学鉴定,进而规避绝育手术。在杞县西寨乡,村民耿女士告诉记者:“在杞县交钱就不用做结扎手术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大家都怕手术对身体危害太大,所以都选择交罚款,上节育环;她是2012年春季上的节育环,当时给乡里计生干部交了1128元罚款(无票),几天后去南关计划生育指导站上环又交了5、6百元。”
 
可见,杞县计生工作普遍存在强制结扎现象。去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交了《关于取消强制上环和结扎的建议》。国家计生委是如何答复这个建议的呢?今年3月8日《广州日报》刊登了一篇有关黄细花的报道说:“比如去年提的关于取消结扎上环的建议,计生委的答复就很明白,原来国家并没有规定强制结扎上环,只是一些地方执行出了问题。”国家当然没有规定强制结扎上环,但问题是:国家计生委有明确禁止地方计生部门强制上环强扎吗?显然没有!在当今中国,强制上环结扎现象仍然比较普遍,这是与国家计生委的纵容态度有关的。黄细花的建议明确要求:“国家应尽快出台禁止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相关的规定,使育龄妇女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还群众知情和选择权。”但国家计生委至今没有出台禁止强制上环和强制结扎相关的规定。
 
所以,现在的奇怪情况是:一方面,国家并没有规定强制上环结扎;另一方面,某些地方计生部门对育龄妇女进行强制上环结扎,受害者却投诉无门。以前有一些网友告诉我,她们被强制上环或强制结扎,向上级计生委投诉,得到回复说这是地方的事,他们管不了。
 
卫生部与计生委合并后,那些卫计工作人员应该遵守医务规章制度,例如:结扎属于一种手术,而没有本人或家属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是不能做结扎手术的。因此,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医务规章制度的角度来说,强制结扎都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