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几乎每年都有上百万元的“课题调研费”、数十万元的“重要文件起草费”,这些本该出现在行政运行等支出上的经费,摇身一变都成为了“虚头巴脑”的项目支出,叫人看不明白。此外,培训费、管理费、服务费等日常行政经费作为项目支出,更是比比皆是。按照世界通行的标准,项目支出属于临时性支出,一般用于应对可预见的突发事项,大多远远低于基本支出。但在国内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通过项目控制预算的空间很大,这意味着“灵活要钱、灵活花钱”变得更加容易。有些部门的项目支出甚至超过基本支出。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研发现,在一些政府预算中,“其他支出”数额巨大,在一些基层政府尤为明显,最高的能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某市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中,按功能分类,“其他支出”达146亿元,占总支出的11.6%,仅次于教育支出。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认为,“其他支出”看不到具体支出用途,奖金补助、吃喝招待等超标费用都可罗列其中,自然让一些地方政府“爱不释手”。而现行的预算法规定,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审批,更是加剧了“乱花钱”的风险。
预算报告猫腻多
评论
8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