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得零分为何因?


各子、分公司的第二季度绩效考核结束了,多数人对考核结果认同。只有两人有异议,一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因为他们未达成“房屋销售许可证办理完毕”的目标,因而,此指标考核得零分;另一个是农业公司的老总,其也因未完成“组织结构调整”而得零分。据地产公司老总讲,他们为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投入了很多精力、人力和时间,在考核前终于有了眉目,证件马上就可拿到。就因几天之差而得零分,实在感到委屈;农业公司老总也说他们的组织架构调整方案3月份已经完成,只是因种种原因没有实施而已,被判零分也觉得很冤。事后,我对二人的“冤情”进行了分析,发现他们并不冤,因为他们自身犯了错。错在哪里呢?错在他们的考核指标只重结果,不重过程。
例如,地产公司把“销售许可证办理完毕”定为目标,所以,人力资源部就把这确定为他们唯一的考核目标。完成了可得分,完不成就不得分。假设地产公司在确定目标时,结果和过程并重,以办完证为最终目标,同时明确最终目标的分值。再明确办证过程中几个关键节点,例如何时准备好办证所需的基础资料,何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何时请主管部门验收等,再把最终目标分值按重要程度分解给这些节点,完成一个节点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分数,他们是不是就有效地避免了得零分的尴尬?
农业公司也是一样。他们在提交计划时,也只说了句“完成组织结构调整”。假如他们也把完成组织结构调整的关键步骤列入过程考核,即使没有完成调整,只要把过程中的几个关键节点完成了,也不至于落个“事没少做,无分可得”的悲怆结局。

       两个公司得零分的教训告诉我们:绩效考核一定要结果和过程并重,万不可偏废一方。在制定计划时,一定要把时间节点、关键任务节点和终极目标有机结合,只要过程做扎实了,结果自然不会偏离。即便是因客观原因没达成结果,过程同样也可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