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双重标准“忽悠”优抚政策必将损害国家根本利益
陈钰堆
力推普世价值改革的当权者在搬弄西方的普世价值时,并非全盘接受西方的普世价值,而
是根据他们自身的私利需求而采用双重标准,有取有舍。他们为了推翻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与
道路,就极力推崇“普世价值”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不顾违反《宪法》规定,鼓吹国企的
全盘私有化改革;而为了推翻中共的执政地位,就极力推崇“普世价值”的“宪政主义”改革
—以便力推凭资本实力为基础的多党竞选制。当然,在他们对国家与人民的公有制财产还没掠
夺到手时,他们还需要利用共产党的招牌去蒙骗广大民众,一旦他们利用公权力把属于国家与
人民的公有财产掠夺到手后,他们就会迫不及待要推行“普世价值”的宪政改革,甚至赤裸裸
地咆哮:“无政改保障,经济改革成果将得而复失,文革悲剧还可能重现。”。而另一方面,
这帮改革骗子在面对最受美、日重视的优抚工作的“普世价值”时,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全面掩盖和抵制西方激励爱国主义教育最有效的重视优抚工作的“普世价值”方针!
遵照“国际通约认定:抚恤金是国家对为国家利益作出特殊贡献的军人的不可撤销的
给付性赔偿。是以国家的名义给予特殊群体的法定补偿,其目的在于体现国家对公务国
防行为的鼓励与抚慰,保障为国牺牲人员家属和亲属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一种特别生存
保障,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道义责任体现。”—这也是世界公认的“普世价值”民主法
律原则。日本、美国和其他主要国家对为国战亡将士的遗属、战后都全部补发一次性抚
恤金,唯独中国对为建立新中国而牺牲的烈士的遗属至今不给补发一次性的抚恤金(有关部
门的某些领导可能籍口说,要补发建国前牺牲的烈士一次性抚恤金人数太多了,政府应付不
过来?有日本补发从明治维新以来为国战亡将士两千多万的名额多吗??)。令新中国建国
前牺牲的烈士的遗属忿忿不平的是:国务院2011年一月所颁布的《烈士褒扬条例》里、居然
把为建立新中国而壮烈牺牲的烈士视为无价值的生命,对《烈士褒扬条例》公布前后为国牺
牲的烈士采用双重标准区别对待。资改派所培养的反毛反共急先锋的北京假共产党员袁腾飞
会利用对中学生授课讲台,辱骂、侮辱为建立新中国而英勇献身的千万革命烈士是毛泽东的
殉葬品,充分暴露资改派对革命先烈的无耻背叛!尽管上海烈士遗属早在2010年五月就已依
法向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袁腾飞对国父毛泽东和革命先烈的诽谤与侮
辱,但因有人暗中蓄意放纵和保护,致使这个严重违反《宪法》、《刑法》的共产党员败类
至今还没受到党纪国法应有的追究处理,充分说明党内这帮鼓吹普世价值改革的骗子根本不
把建国前牺牲的烈士的遗属看在眼里,使建国前牺牲的烈士的多数遗属,在《烈士褒扬条例》
颁布后仍受到不应有的冷落和不公平待遇。当权者不妨到革命老区稍作调查了解,就不难发
现有许多烈士遗属所遭受的冷落和不公平待遇简直触目惊心、催人泪下。江西省白城县是当
年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的前线,当年全县有1.6万人参加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结束后,
仅存活62人。该县许多烈士遗属到1983年才补办《革命烈士证明书》,就凭这张《革命烈士
证明书》,政府仅发给一次性抚恤金68元,随后什么都没有。当地多数在农村烈士遗属至今
没有领到国家应给与的定期生活补助的抚恤金(中国青年报2012年4月5日的报道),此类实
例在江西老区举不胜举。令广大烈士遗属寒心的还有:1)在国家房产改革之前,多数烈士遗
属没分到国家分配的公产房,而很多离休老干部不但自身占据多套公产房,而且也给子女弄到
足够的公产房;2)新中国建国前,在解放区优抚工作特别规定:在各种优抚对象中要优先照
顾烈士遗属,而今日的《烈属优待证》已是各类优待对象排名最后、甚至有时还被无理拒绝优
待的最不管用的《优待证》。各省市是近年来才发放《烈属优待证》(上海是2006年发放的)
,当今《烈属优待证》竟然不及《残疾证》管用。《离休证》、《残疾军人证》、《残疾证》
和《现役军人证》可享受购买火车、汽车票半价优惠,而《烈属优待证》就无权享受。《离休
证》、《残疾军人证》、《残疾证》和《现役军人证》的优待优惠全国通用,唯独《烈属优待
证》在部分省市就拒绝通用;3)上海《烈属优待证》只给优先挂号看病,挂号费还是与老百
姓一样,区级医院3元、市级医院6元,而离休干部区级市级挂号费都是一角。要说论贡献吗,
遗属的先烈把最宝贵的生命都贡献给新中国了,难道还不及存活下来“战友”的贡献吗?!这
真是在催生叛徒的“活命哲学”,而在摧毁为国英勇献身的烈士精神!这类严重不公现象必然
使我国今后的爱国精神遭受最严重的伤害,必须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与纠正。中央要深化改革
,务请认真考察日、美等国以强化优抚工作作为激励民众爱国主义教育最有效的施政措施。及
时纠正优抚财政拨款严重偏低,导致优抚工作严重滞后的落后局面。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家财政收入增长一百多倍,而优抚救助款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比
例长期不增长(长期徘徊在只占国家财政支出的2%),优抚财政拨款占国家财政支出比例成为
全球最低的国家之一,而政府行政费用支出改开以来竟猛增近两百倍,占国家财政支出的29%
以上(按2007年的统计数字),是世界各国政府行政费用占国家财政支出比例最高、最奢华浪
费的政府。这组最低最高世界纪录配比数据最能说明力推普世价值的改革骗子实质是在推行危
害国家与人民根本利益的最腐败的路线。
日本从明治维新以来,历届政府特别重视优抚工作,所制定的优抚政策全球最优惠,优抚
救助费用占国家财政支出比例也是全球最高的(高达20%),这是日本强军和爱国精神教育
最有效的施政措施。日本把明治维新以来为日本历次战争战亡将士的骨灰(已集中246万多个
为日本历次战亡将士骨灰)全集中到东京靖国神社当神灵供全民和国家当政者参拜敬奉。对
烈士遗属更是给予各种优待与荣誉,由政府资助让日本二战战亡的140万个官兵遗属组建日本
遗族会,该会法律上属于财团法人,全国有800万会员,在政治上享有很高地位和影响力。
1952年4月30日,日本国会特别颁布《战时战伤、病者、战没者及遗属等援护法》,决定从
1952年4月1日起,对明治维新以来所有为国战亡将士(共有两千多万人)一律补发一次性抚
恤金20万美元,随后还五、六次增发一次性的抚恤金(每次每人发30万至180万日元),并对
战亡将士遗属按级别区分发放定期抚恤金(阵亡将级遗属年抚恤金约八万美元,兵士遗属年抚
恤金一万多美元),到1993年底为止,日本已支付的抚恤金高达3883亿美元。
美国为悼念为国牺牲的将士先烈,于1971年国会立法规定每年五月最后一星期的星期一为
法定的《阵亡将士纪念日》,该日各州都举行隆重的悼念活动。美国建国至今,不管哪个政党
执政,都对为国牺牲的烈士的遗属丰厚优待:在二战结束后的国家经济恢复期即对战亡将士遗
属全部补发一次性抚恤金(超过10万美元)、并为保障其生活设立许多优惠条件—包括两项定
期抚恤金(两项相加足以确保烈士遗属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医疗保障、就
业培训及优先照顾、子女教育优惠、景点、展馆免费参观等多项社会配合的优待。
新中国建国前的解放区,毛主席亲自关心优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强调各级党政第一把手要
兼任各地“抚恤委员会”主任,并规定对优抚对象必须优先照顾烈士遗属,要让烈士遗属的生
活水平不低于干部与军人家属。正是以毛主席为领导的中共特别重视落实对烈士遗属的优先优
抚的政策,才使参战将士对家庭妻子儿女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勇于为国为民英勇献身,而取得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节节胜利,最终才能迅速建立新中国!(新中国建国前,解放区先后颁布
537件法规,其中民政优抚法规117件,占法规总数21%以上)。
参照日、美等国以强化优抚工作作为激励民众爱国主义教育最有效施政措施的先进经验,我
国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就必须大幅增加优抚拨款的财政支出比例,以便用于全面补发为建立和保
卫新中国而英勇献身的烈士一次性的抚恤金(参照现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切忌继续以
双重标准来忽悠优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才不至于对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造成难于修复的
损害而危害国家的根本利益。
支持民间筹建《中华英烈基金会》,协助政府筹建解放战争纪念馆。建议在毛泽东纪念堂后
面增建一座中华英烈祠(收集所有为建立新中国而牺牲的烈士照片,并刻上烈士英名)、在上
海人民广场筹建抗美援朝纪念墙、各省市建烈士陵园和烈士公墓。建议全国人大立即立法设立
《烈士纪念日》。每逢《烈士纪念日》,国家党政领导人和民众要参拜毛泽东纪念堂和中华英烈
祠的烈士英灵,各地党政领导要到各省市烈士陵园或烈士公墓祭拜烈士英灵。以此系列措施全
面推进全民爱国主义精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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