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工商“三五”促“家庭农场”发展
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该局以“三五”制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该局成立专班人马对辖区有愿望和能力致力于改善经营的经济实体或种养殖大户的实施“三五”人性化放宽准入条件。即:放款5项登记条件,优化环境培育(一是放宽名称登记条件;二是放款出资条件;三是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四是放款经营范围和方式;无视放宽登记审批条件);开展5大职能扶持,服务保障助发展(一是商标扶持;二是广告扶持;三是合同扶持;四是融资扶持;五是科学扶持);推行5 大监管服务,行政指导促规范(一是对共有性问题实施行政提示;二是对倾向性问题实施行政预警;三是对轻微问题实施行政告诫;四是对突出问题实施行政约见;五是对特殊问题实施行政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