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各级地方政府违规用地的问题,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遍地开花的结果就是所有的违规最终都被迫默认即成事实,而其违规的成本则基本是为零,而其所能够带来的“利益”(当然是给违规者带来的利益,而并非是给当地的老百姓,特别是那些与违规用地有直接关系的普通老百姓,更是利益遭遇到了巨大的损失,比如原来有地农民变成了“三无”农民,就是最好的证明)却是巨大的,而且是那种名利双收的实实在在的、立即就可以呈现在眼前的那种利益,这种利益当然是与当地的GDP直接相联系的。
违规用地的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二天的问题,更不是个别地方的小问题,而是普遍存在的大问题。而时至今日我们还没有看到有哪一个地方政府的一把手因而受到什么处分的,相反的我们倒是看到了一大把因为如此而得以高升的一抓就是一大把,当然,其中也有因为太过分而被“双规”的,当然,那是因为经济上的问题了。
对于国地部来说,尽管对于全国的土地管理它是有权力的,不过,这种权力仅仅只是表面上的,它对于那些地方的领导来说,根本就是可听可不听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土地违规事件是如此的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国地部其实是很想做些事情的,可是,由于其尴尬的地位,其有力却使不出来。类似的约谈其实就是一种很无奈的表现。因为它除了约谈之外,根本就没有其它的招数可用。而约谈自然也就只能是流于形式了。因此,如果我们不能赋予国土部一定的能够真正的约束地方政府领导的处分权力的话。这种约谈还不如让中央有关部门出面直接给予违规的地方政府一把手以处分来得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