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绝句(绝招3)——临时工——责任的承担者


    

 

        看到河南私家车未避让警车遭砸的消息,使我想起这应该是当下另一个绝色好词好句——临时工。

当今这个时代,就业压力很大,所以每年国考的时候那是趋之若鹜。然而即便这样,公务员队伍始终不够用。于是,各类协勤、协办、协警、协理闪亮登场。这个应该是无可厚非的,人手不够麻,增加点人手是可以的,没有编制当然就只能搞“协助”这样的岗位。

当然这可能得怪编制委员会:明明人家单位人手不够用,你怎么就不给人家增加编制呢!反正都是拿财政开支,你不编制事实也存在,如果不拿财政开支,那这些单位拿什么开支这部分协助人员的工资呢?人家又没有额外的经济收入,更没有小金库。所以这还得怪编制委员会没有给人家单位编制好。

这些“协助”作用非常大,一旦有什么急难险重任务,一般都是他们冲锋在前。当然,还有更大的、最重要的作用,那就是承担单位、集体因暴力、甚至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任,这时候,他们的作用凸显出来:一可以保护单位声誉,二可以保护单位正式工,三可以转移百姓关注点。最后,用一句话让事件很快被人们遗忘,这句话就是:临时工干的。

然而,我们到底有多少“临时工”,到底有多少“真临时工”,恐怕是个未知数,谁都无法说清。但有一点可以说得清,那就是:有人——临时工——承担了主要责任,其余人等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