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因公款吃喝被免职”震慑谁?


“县委书记因公款吃喝被免职”震慑谁?

  

  8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干部在当地豪华酒店公款吃喝事件有了新的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违纪干部作出处理通报:龙胜县委书记唐天生被免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长王少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德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自治区纪委还责成龙胜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并要求参加公款聚餐人员个人承担餐费。(2013年8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呜呼哀哉,一个县委书记,因为一顿饭就丢掉了“乌纱帽”,无论是其个人,还是在别人看来,可能都觉得有点“冤枉”,况且这一顿饭也不是为私的,而是为一新任干部“接风”的,并且一共4桌,才花了3626元,似乎也算不上大吃大喝。但是,正因为是中央明令禁止的公款吃喝,并且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对这样的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是正风肃纪的需要,也是重重的一记警钟,给我们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留下诸多反思。

  公款吃喝非小事。严禁公款吃喝,是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一贯要求。公款吃喝,看起来只是嘴上吃吃喝喝而已,但是其直接关系到党的作风建设,关系到人心向背。作风建设无小事,公款吃喝也非小事。但是,总有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吃吃喝喝不是大问题,而且很多人存在随大流心理,反正别人都在吃,自己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甚至有些干部还错误地认为只要没有将公家的钱揣上身,吃点喝点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官场上下,接待客商要吃喝,干部新任要吃喝,朋友相聚也得吃喝,吃喝成风,吃喝成瘾,以致部分干部成天周旋在觥筹交错之中,更有一些干部酒后失德、酒后驾车撞人等事件发生,群众对此非常不满。因此,转作风,首先要从刹酒风开始。对于公款吃喝要坚决实行“零容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吃大喝、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制度面前无特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令行禁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保证。禁令、法规、制度,是底线,也是红线,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例。当然,制度要有效管用、便于操作,与时俱进、体现改革精神,抓好落实、防止“破窗效应”。对于前文提及的这位公款吃喝的县委书记进行免职处理,深刻揭示了制度面前无特例的刚性要求。制度面前没有特例,任何因素都不应成为凌驾于制度之上的借口,要敢于同违反制度的言行作斗争,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制度,决不让制度形同虚设,决不让制度因人而异,决不让制度欺软怕硬,决不让制度朝令夕改。各级各地领导干部要破除侥幸心理和法不治众心理,做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尊严的典范。

  领导带头是关键。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一份材料上批示强调,“一把手是关键。一把手以身作则并有力推动班子切实贯彻中央精神很重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把手带头是确保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是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方法,也是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取信于民的重要标准。要发挥一把手的关键作用,坚持领导带头,从上到下做出样子,实践起来,蔚然成风,让干部群众真切感到明显变化。当然,领导带头,也有正反两方面的意思。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要带好头,而不能带坏头。作为县委书记,按理更加应该以身作则,带头破除“四风”问题、坚决杜绝公款吃喝,但是,却明知故犯,坏了党风政风,也影响了班子,带坏了下属,对其严肃处理,实不为过。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自律意识,坚持从自己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公款吃喝既是违纪,也是腐败。各级各地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各地相关要求 ,坚持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绝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搞公款吃喝,要管好自己的嘴,收住自己的心,否则,前文提及的这位县委书记就是先例。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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