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杰律师:房屋中介对居间行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基本案情】
2011年11月,孙先生到某中介公司寻购二手房,并告知做婚房之用。经中介居间,当月,孙先生作为买受方与出售方王先生及中介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孙先生购买王先生所有的一套房屋,房价款为140万元等事宜。不久,孙先生与王先生在中介处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孙先生支付了中介佣金1.4万元。而当孙先生与王先生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得知王先生之妻于半年前在房内非正常死亡,孙先生表示对此无法接受。经孙先生与王先生协商,双方解除了买卖合同。随后,孙先生与中介公司交涉,要求退还佣金未果而诉至法院。
【庭审情况】
中介公司辩称,其在居间促成双方交易前不可能要求出售方提供健康情况证明及家庭成员生存情况。而房东妻子去世的情况是其与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客户提供经过调查、核实的房屋信息。本案中,中介方对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