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第三孩是“巨人”吗?


1月9日,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向张艺谋夫妇寄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张艺谋夫妇需缴纳社会抚养费总额达748万余元,若夫妻俩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应在30日内一次性缴清。逾期将加收滞纳金并申请强制执行。
 
748万元!张艺谋如果在生孩子之前办理移民手续,也不需要花748万元。可见,张艺谋“超生”被征收巨额“社会抚养费”,是一则活生生的移民广告。
 
那么,748余万元究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的解释如下:根据2002年起执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非婚生二胎及以上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应按孩子出生前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至8倍缴纳。此外,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的,超出人均收入的部分还要再缴纳1至2倍的社会抚养费。张艺谋2001年超生第一子,但2000年收入仅2760元,低于无锡市11988元的水平。最终按照人均工资的6倍,共应缴纳71928元。2004年超生第二子,张艺谋2003年收入达到106.2760万元,远超2003年无锡市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1647元。人均收入内的部分按5倍征收,超出部分则按最高标准2倍征收,共计221.8696万元。2006年超生第三子,因情节严重,除征收无锡市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即16005元的6倍外,还加收张艺谋收入超出部分的2倍,共计519.7230万元。
 
计生委解释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是:“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根据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寄送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张艺谋三个孩子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依次为:7.19万元、221.87万元、519.72万元。按照计生委的逻辑,张艺谋第二个孩子侵占的社会公共资源比第一个孩子多30倍,张艺谋第三个孩子侵占的社会公共资源比第一个孩子多70倍。519.72万元,这将是迄今为止中国计生政策针对一个孩子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最高额。
 
根据媒体报道,张艺谋的前两个孩子是男孩,第三个孩子是女孩。我想问:难道张艺谋的第三个孩子是“巨人”吗?她吃饭比第一个孩子多70倍?她去学校上课要占70个座位?坐公交车要占70个座位?否则,她侵占的社会公共资源怎么会比第一个孩子多70倍?退一步来说,即使张艺谋的第三个孩子确实是“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这些“社会公共资源”也不是社会免费提供的,而是张艺谋夫妇花钱买的。我在《人口危局》第9章分析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是十分荒谬的。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超生的胎次越高,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金额越大。但事实上,生的孩子越多,平均每个孩子的抚养成本越低。根据美国农业部2012年的数据,美国家庭抚养一个、两个、三个孩子的费用比分别是100、160、188,也就是说,抚养两个孩子的费用,只相当于抚养一个孩子的1.6倍;抚养三个孩子的费用,只相当于抚养一个孩子的1.88倍。
 
去年6月,我写了一篇文章《应该重罚张艺谋“超生”吗》认为,反对计生政策的网友不应该支持处罚张艺谋“超生”。有一位网友说:“凭什么张艺谋能多生,而我不能多生?所以我支持重罚张艺谋!”但你要搞清楚:不是张艺谋限制你生育,而是计生政策限制你生育,所以你应该把矛头对准计生政策而不应该把矛头对准张艺谋!事实上,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是计生政策的受害者,应该支持废除计生政策才对。穷人不应该支持处罚富人“超生”,富人也不应该支持处罚穷人“超生”。一个坚持彻底生育自由的人,必然主张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应享有生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