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祥云自述:三十年弹指一挥间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

 

卫祥云

 

三十年如梦, 弹指一挥间。

公元1983818日,我从山西财经大学到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工作,成为国务院商业部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三十年零个月后的今天——2014年118日,我正式向上级递交报告,辞去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一职,准备退休。办公地点还是在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我的工作经历从开始到退休整个划了一个圆。现在我已加入智石智库,担任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开始了人生的又一转折。在过去十多年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实现阶段性目标(被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分采纳)之后,我开始潜心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产权制度保护和制度经济学的研究。

30多年前的1979年夏秋之交,也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第一年,我从山西农村考上了山西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上学之前,我所在的山西省万荣县皇甫人民公社北吴村正在分田到户,我和母亲分到了3亩地,即家庭联产承包地。此时,母亲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不可能承担责任田的相关义务。而我要去上学,就把我家的责任田转让给了邻居,人家耕种我的地,每年给我母亲300斤小麦作为口粮,多余的收入就归人家所有了。事实上我成了名副其实的“临时地主”,邻居成了我家的“长工”,我情他愿,可说是中国较早出现的“土地流转”样本,我也可以安心上学读书了。直到30多年后的今天,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我所研究的内容仍然包括土地制度改革,即“农地流转”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类概念。没想到的是,这种土地制度改革我在30年前就付诸实践了,一实践就是30年,至今仍然看不到突破的迹象和前景。

现在母亲已经去世了,老家的3亩承包地依然如故。原来说15年承包期不变,后来又改为30年不变,再后来一位中央高层领导曾说:30年不变就是永久不变。对此,我也不知道家里3亩承包地今后变不变,怎么变?那就继续托“长工”打理,我也由当时的“临时地主”变成30年以上的“中年地主”了。与这3亩承包地命运相同的,还有我家的半亩园(宅基地)。半亩园里,有我亲自盖的三间大瓦房。至今已有20多年无人居住,院里杂草丛生,树木参天,房子在经历风风雨雨之后破烂不堪,租出去是无人住的,只能托人代为照看。

当然,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很简单,主要有两个:一是我在北京工作了30多年,从原商业部到国有企业,再到原国内贸易部,又到原国家经贸委内贸局,再到行业协会,后又同时担任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主任,直至将要退休。现在的我,可以说经历不少,挣钱不多;干活很多,荣誉很少。虽然住有所居,老有所依,干有所为(经济研究),但难得萌生回老家的动机了,更谈不上“叶落归根”或“衣锦还乡”或“报效家乡”之类称呼了。2013年,央视记者柴静出了一本畅销书《看见》,其中写到:她自己在山西老家,遇到一位地方干部的冷嘲热讽:“央视名人能为家乡办什么大事呢?”而柴静在书中认为,她写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批判文章,就是为山西老百姓办事。对此,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如果从物质贡献角度来讲,我与柴静无异。而谈到对家乡贡献,七尺男儿尚不如一纤弱女子。二是我家的3亩承包地和半亩园都无产权,宅基地虽然无人用,但是不能卖,只好维持现状了。而30多年的土地浪费和土壤污染却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由于缺乏产权保护导致的现象还会继续下去。

我经常在想:如果能实行土地私有化政策,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绝不会30多年基本无变化。倘如此,大概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承包地和宅基地已出售给需要它的人,实现了其应有的价值;二是也可能被别人买去并追加投入,追求更多正当的财产权利。其结果是,带来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和美丽乡村梦的早日实现。但现实并未如学者们的一厢情愿,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面有关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来看,仍有待向前推进。因而,改革正未有穷期,吾辈需潜心研究。我认为,当前可暂时搁置国有土地改革,并着手启动集体土地私有化改革。如不能全国统一施行,可否从建立若干个集体土地改革特区开始,破冰土地私有化改革?这将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智库、经济学家和社会学者应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