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在2万多平方米“机关办公”用地上建啥?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1月22日
因为持续揭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本人2013年12月24日曝光和举报了由恒大出钱、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的《中国前进!》的“中国梦”公益广告存在的问题,2014年1月13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中国前进!》的“中国梦”公益广告被拆除;本人2014年1月9、13日曝光和举报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犯法、在法警训练基地违法养猪的事情,相关单位已介入调查。
关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襄阳市城乡规划局、襄阳市测绘局官网的“违法案件”专栏,曾披露过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违法案件,详见:

序号:2009126
建设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培训中心
建设位置:襄隆路
违法情况:擅自建房,未经规划审批
告知城管时间:11月16日告知市城管局
据了解,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占用的土地,属于机关团体用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用的养猪场,其占用的土地,应不属于机关团体用地之内;养猪与法警训练之间,没有任何业务上的联系。因此,单从土地使用来讲,依据《土地管理法》,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这一机关团体用地上建养猪场,是有违法的嫌疑的。

关于土地问题,本人从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结果公示”中,查到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划拨了一块用途为“机关办公”的新土地,详见:

批准时间:2013.7.18
划拨用地单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土地使用者:新增建设用地
划拨决定书编号:鄂XYXC(2013)026号
规划土地用途:机关办公
地块位置:襄城区檀溪路
土地面积(m2):23081.1
承办单位:(空)
建筑面积(m2):(空)
据了解,2010年3月16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了外观设计大气磅礴、内部设施功能齐全、建设规模和水平全省领先的审判综合大楼,该楼建筑面积27536平方米、主体框架11层(含大中小16个审判法庭),对审判区、办公区、休闲区进行了合理化隔离。

仅隔三年,2013年7月18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又通过划拨,拥有了23081.1平方米的新土地,土地用途又是“机关办公”,1996年5月4日被聘为中国建筑业协会调研委员会委员的,2001年8月被中国建筑业协会评为《中国建筑业》杂志优秀作者的,被湖北省建筑业联合会评为1989年优秀工作者的,多次正确提出公益质疑而维护了国家形象和尊严的,捅倒了“共和国脊梁”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的,驳倒了瘟官“中国没有南开不行”之邪说的,捅掉了襄阳机场凸显“洋妞”“水多,够爽!”不良广告的,捅掉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的不严肃的“中国前进!”公益广告的,揭批了襄阳中院与襄阳电视台联合制作掺假电视新闻的,得助于国资委第八督导组的督导和帮助而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举报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违背党性、枉法伪证的,持续质疑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总经理”刘佑锟等人涉入的三一“行贿门”真相不公开的,揭批了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散布一条网络谣言的,揭批了“三一吊车司机”在《星光大道》欺骗全国观众的,持续揭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的,建议全国总工会撤销枉法提供伪证还没认错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所获得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的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不禁要问:
1、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里什么样的机关办公建筑,需要23081.1平方米这么大一块地?檀溪法庭?
2、会不会又重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里曾有的违法现象?


(刘先明2011年7月15日因曝光和质疑“共和国脊梁”,于2011年8月16日亮相《焦点访谈》)

(2014年1月18日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在总参干部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