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中国企业报》给襄阳中院的高水平回函


感谢《中国企业报》给襄阳中院的高水平回函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4年10月13日
 
10月9日, 替襄阳中院说话的、但又不敢实名的“襄阳大道”在“襄阳论坛”[今日襄阳]发布了《刘先明真面目:持假记者证招摇撞骗》一文,配发了《中国企业报》2014年3月3日给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回函,回函写道:
“来函收悉,经查我单位以往和现有记者登记表中,没有发现刘先明记者的登记,刘先明也不是我单位职工,特此证明”。
 
10月9日,本人撰写、发布了《驳斥不敢实名的“襄阳大道”10月9日的发帖》,文中写道:
为了提高“襄阳大道”及其代表的那一群人的理解能力,建议“襄阳大道”及其代表的那一群人看看求是理论网发布的《苏区精神在企业文化中的价值和运用——兼谈苏区精神的时代化与大众化》,这一篇文章与《中国企业报》有密切关联,而且让刘先明引以为荣,详见:
http://www.qstheory.cn/tbzt/tbzt_2013/sqjs/lwj/201311/t20131113_290527.htm
《中国企业报道》刘先明认为:中国企业现代化管理仍需艰苦奋斗精神。但在新形势下企业的艰苦奋斗需要引入现代化管理意识与方法,而不是传统的艰苦奋斗。企业艰苦奋斗的意识、观念及企业的经济行为指导思想只有适宜性地建立在企业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上,才能科学而有效地置企业于艰苦奋斗氛围中,达到促进企业坚持不懈艰苦奋斗的目的。[2013-05-02《中国企业报道》http://www.ceccen.com/html/2013-05-02/2013-05-02_1367485008.html]
 
对于《刘先明真面目:持假记者证招摇撞骗》的造谣,其实,还有一个最好的办法是,是把本人曾有的《中国企业报》的记者证的照片发到网上,以作证明。
 
10月10日,“惟楚有才名”把留在襄阳的、伴随我14年的珍贵的、过期《中国企业报》的记者证的照片,就发到网上了。
 
于是,10月11日本人撰写、发布了《感谢“惟楚有才名”帮刘先明亮出记者证》,文中写道:
6月17日,在夏先禄还是襄阳市公安局长的时候,我遭遇到了异常的背景和压力,上午,在襄阳中院违心书写一份认错书或道歉书;下午,跟随我14年的、过期的《中国企业报》的记者证,也不得已留在了襄阳,离开了我。
6月30日,针对中化六建和襄阳中院6月12日来势汹汹的同步行动,及其背后的图谋,刘先明毅然向国家相关部门发去了《冒死举报襄阳中院欺骗组织、报复诬陷刘先明》。
让刘先明倍感欣慰的是,2014年7月23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夏先禄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让本人非常高兴的是,7月29日13:05:33——13:09:41,中国网连续发表了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的三篇质疑襄阳“千古帝乡”旅游口号的文章,创下了中国网的记录,在中国,估计还没有哪一位记者拥有过这样的待遇。详见:
中国网_新闻中心
1、网友:“千古帝乡 智慧襄阳”不宜作襄阳旅游口号 07-29
2、襄阳竟把“阴阳图中的鱼眼”当成喊“帝乡”理由 07-29
3、网友对口号提出异议襄阳“千古帝乡”能喊多久 07-29
9月5日,本人在襄阳图书馆撰写、发布了《襄阳中院曾给我出示的三份红章证明》,襄阳中院的反应很快,很快就回应性地在网上发布了《以具体事例揭穿刘先明的丑恶嘴脸》一帖,同时,还把那三份红章证明发布在网上了。襄阳中院没料到的是,这是刘先明的一计,因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7日出示给本人看的三份盖着红章的证明,有破绽。
也是这一天,我曾发短信给襄阳市某部门的一位领导,希望襄阳方面能把记者证还给我,以继续留作珍贵的纪念。
可能是多方面的原因,这一愿望没有达成。
要不回记者证,照一张记者证的相片,再发给我,留作永久的纪念,也可以嘛。我曾有过这一念头,但是又一想,毕竟这位领导还在“千古帝乡”的襄阳,我这样的要求,可能会给这位领导添麻烦,所以,也就没有提出这一要求了。
伴随我14年的珍贵的、过期的《中国企业报》的记者证,我再也看不到你了,几分伤感和遗憾,时常萦绕心田。
真是应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一说,10月10日,“惟楚有才名”把留在襄阳的、伴随我14年的珍贵的、过期《中国企业报》的记者证的照片,发到网上了!看到这一记者证,眼前一亮!我久违的老伙伴、好伙伴,你在襄阳还好吗?
真是“惟楚有才”啊!这可是圆了刘先明的半份心愿啊!“惟楚有才名”,请将你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的名称发在网上,我要给你赠送一面锦旗。上面准备写上“柳暗花明又一村 惟楚有才遂明愿”。
 
 
9月12日下午,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收到了刘先明起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散布网络谣言、侵犯刘先明名誉权的《起诉状》。
9月17日,刘先明应邀来到北京大学,9月18日在北京大学讲授《构建卓越的企业文化》,其中,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了襄阳中院9月16日亮出刘先明违心撰写的服判息访保证书的内情,以及襄阳中院“违法养猪”、出示三份红章证明有假等案例。
 
现在,刘先明的使命就是:活着、平安地等待着襄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和开庭。
 
因为在“千古帝乡”里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比襄城区人民法院高一级,因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违法错审”,曾创造了有辱中国司法事业和“襄阳好风日”的“神奇”,襄城区人民法院能不能依法立案和开庭,何时立案和开庭,立案之前会有何变数,都还是个未知数。
 
10月份,一场新戏开演了:
一、10月9日,替襄阳中院说话的、但又不敢实名的“襄阳大道”在“襄阳论坛”[今日襄阳]发布了《刘先明真面目:持假记者证招摇撞骗》一文。
二、10月9、10日,替襄阳中院说话的、但又不敢实名的“汉江流域”、“胜利街77号”、“啄木鸟-1”,在网上散布刘先明在“南阳一宾馆嫖娼被公安当场抓获”的谣言。
三、10月11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在网上发布的《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还原刘先明所谓“违心书写”真相》,并把6月17日的约谈视频,割裂性、选择性地分成四小段上传到网上。
 
针对这一场新戏,本人自然不能当旁观者,于是,撰写、发布了以下文章:
2014-10-09:驳斥不敢实名的“襄阳大道”10月9日的发帖
2014-10-11:涉“黄”谣言又从“襄阳论坛”[今日襄阳] 出
2014-10-11:感谢“惟楚有才名”帮刘先明亮出记者证 
2014-10-11:半分感谢襄阳中院上传6月17日的视频
2014-10-12:襄阳中院割裂性上传视频,只是怕时间长吗?
 
10月10日晚,对于那些不敢实名的、替襄阳中院说话的匿名者在“襄阳论坛”【今日襄阳】上散布刘先明近日在南阳嫖娼被抓的谣言,刘先明在大连向襄阳警方报警。
 
关于《中国企业报》2014年3月3日给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回函,我认为,这一回函,写得很好!很有水平!
 
10月12日,本人来到大连开发区图书馆,浏览了《中国企业报》,依然感到非常亲切。看到《中国企业报》上的《习总挺国学,企业文化建设应有作为》一文里,宣传了本人曾去培训服务过的新华联,感到非常欣慰。
 
 
10月12日,本人打开“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在“文献”下面“作者”一栏里检索“刘先明”,就能发现以下检索结果,看到《中国企业报》发表刘先明的文章:
 
一、208 企业如何面对人才流动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0-06-26(发表时间) 46(下载)
二、209 构建规范性与创新性的企业管理制度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3-07-08(发表时间) 25(下载)
三、223 建立客户服务体系的五个“是什么”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1-12-26(发表时间) 14(下载)
四、224 给管理咨询公司开一剂良方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2-03-05(发表时间) 5(下载) 
五、228 企业如何控制和减少劳动纠纷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3/04/22(发表时间) 10(下载)
六、230 企业培训如何行之有效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3-08-12(发表时间) 8(下载)
七、234 企业现代化管理仍需艰苦奋斗精神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4/01/06(发表时间) 3(下载)
八、239 多建管理工程 少套管理模式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1-09-05(发表时间) 2(下载)
九、249 如何优化企业组织机构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2-09-24(发表时间) 11(下载)
十、253 企业培训工作如何有效进行 刘先明 中国企业报 2000-07-03(发表时间) 9(下载)
 
 
 
 
刘先明曾有的《中国企业报》的记者证发证日期是2000年4月29日,2000-06-26——2004/01/06,《中国企业报》发表了刘先明的十篇文章。
 
一个人,过去如果在《中国企业报》上发表文章多,并不能直接证明这个人就是《中国企业报》的记者,但是,一个人过去如果在《中国企业报》上发表文章多,绝对能说明这个人与《中国企业报》有着较好的联系。
 
感谢《中国企业报》给刘先明带来的许多光荣和自豪!感谢《中国企业报》给襄阳中院的高水平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