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的宏观经济效应
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最大亮点是“依宪治国”首次出现在执政党的重要决议之中。笔者在会前所发博文《依宪治国:伟大复兴的必备信念!》(http://zhongmaochu.blog.sohu.com/306200248.html),也就不用担忧被“和谐”了,今后应更加理直气壮地宣扬之。
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会,本与经济走势无直接关联,但由于经济—政治的天然关系,必然对于未来阶段的宏观经济产生效应。仅作以下分析。
效应之一:由于地方官长受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且直接干预司法案件的权力受到制约,所以,未来阶段,地方经济中,不计后果的政绩项目将减少,对于GDP大户、利税大户法外开恩的保护将弱化。因此,地方经济内部的竞争格局可能发生改变;
效应之二:由于主管部门主导专业领域立法的权力受到制约,所以,未来阶段,主管部门基于既得利益层的立法保护将弱化。因此,产业内部的行政垄断格局可能发生改变;
效应之三:由于强调了“司法公正”问题,所以,今后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将朝着更规范化法律化方向发展,也就是说,更为规范运作的企业、更为规范交易的领域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而那些不规范、靠“公关”的企业和领域将大浪淘沙;
效应之四:由于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所以,可能由于某一个具体案件的公益诉讼而导致整个行业的调整和规范(尤其是针对生态环保、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交易等方面的问题)。
以上仅仅是理论分析,或者说是一种希望。能否真正达成相应的效应,还要看具体的落实。总之,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可以预期:宏观经济在短期内可能因上述效应有所受抑,长期内将朝着更规范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