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挨理麻
平昌县笔山镇在街个体工商户魏某,非法销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挨理麻。
据了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因其可以被用于实施传播淫秽色情节目、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受国家严格管控,国务院分别于1993年、2013年以第129号令、第638号国务院令的方式规定除依法可以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该案犯罪嫌疑人魏某明知国家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在笔山镇新笔街自家铺面,(据当事人魏某现场向执法人员陈述:该批次产品是达州一商贩流动送货上门)以每套75元的价格购进,并以100元、110元、120元、130元不等价格对外销售而谋取暴利。其行为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九条之规定。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巴中市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该局工作人员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对魏某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未销售完的21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及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