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良越:中国商人需要自我救赎


程良越:中国商人需要自我救赎
文/程良越
 
从英国的“皇家海盗”到美国的“强盗贵族”,市场经济的发轫,似乎都有一段并不光彩的历史。这是资本发展的固有逻辑,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笔者无意考究。我所关心的是,市场发轫这段历史中的主角——商人及其商业企业——在完成了他们的“野蛮生长”历程之后的前途。
 
并非所有成功商人都是富有远见的
今天的中国,就像当年美国在二战之后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的成功故事、文献资料所渲染的那样,将富翁推崇为每个人都应效仿的榜样:他们比普通人更能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游刃有余,更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学术界、商学院和绝大多数管理书籍,所采用的生命结果主义观点——只要能造就经济繁荣,采取何种手段并不重要——将相当部分的中国商人,误导到了一个自绝其路的境地。
中国商人是到了需要自我救赎的时候了。而救赎的路径只有一条,即从原始商人到商业贵族。
法国作家米歇尔· 维莱特,在仔细研究成功企业的创业故事后指出,并非所有的成功商人都是富有远见、从一开始就有取得成功的想法、计划和战略的一群人。
第三方魅力型权威,将成功归因于公司负责人是一个脆弱的社会建构过程。从运作方式A的成功实践中,获得的权威可以再度投资,以保证未来运作方式B可能的成功。由此可以发现雪球效应,成功引起了某种象征性的信誉,从而促进了下一个成功。为此,他们总是费时费力以规避法律,绕开普遍道德约束。甚至倾向于采纳马基雅维利给君主洛伦佐·德·美第奇的建议:“假装尊重当时的社会道德以更好地回避道德束缚。只要能致富,任何一种能成功保住声誉逃避罪责的方法都是好方法。”我把这种成功称之为简单成功。而把建立在简单成功法则基础上的商人,称之为原始商人。
这里我特地使用“商人”这一概念,是为了区别人们习惯了使用的“企业家”一词。因为“企业家”在很早以前,并非像今天的人们所称道的那样那么褒义。
“企业家”这个词源于法语entreprise,13世纪时用来指战争行为。Entreprendre的意思是为了抢劫而袭击一个人或一座城堡,或是为了赎金而囚禁别人。18世纪,第一批经济学家,如皮埃尔·德·布瓦吉贝尔(1646-1714)、理查德·坎蒂隆(1680-1734)等人对经济活动进行了分析,它的原意也随之有所变化,但都包含了浓重的贬义色彩。企业家的特点是进行“冒险行为”。为了贯彻实施战略,他们通常摆脱行业的习俗和惯例。他们徘徊于社会和行会的边缘,发展了以自我利益为指导的个人战略。他们勇于冒险,精于算计,善耍手段,无视陈规惯例。这种行事风格往往遭到社会大众诟病。即使是法国大革命之后,许多哲学家和思想家也仍然无法认可他们在社会中的合法地位,而将其归入边缘人或异常人的行列。
 
有人对1707年到2000年许多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引文进行收集和分类,从而拼出了几个世纪以来,人们对商人从事商业活动时,典型的行为特征(我国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大败局》中,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代、第二代商人也有过类似的总结)。以下列举如下——
 
1.追求个人利益,采取冒险行为,并投机不确定事物。
  
世界上所有生意,不管是批发零售还是农业贸易,都受制于企业家的利益,他们从不会无私奉献或服务于他们的生意伙伴。
   为了他所要的资金,每个人都竭尽全力寻找获利丰厚的活动。在他的眼中,只有自我利益,而不会考虑有利于社会。但是出于对自我利益的追求……也导致他选择的那些活动对社会最有利。
   在每个股票经营骗局中,每个人都知道崩盘是迟早的事,但人人都希望他自己赚到大钱,把钱放到安全地带之后,霉运降临到别人头上。“我走后,哪管它洪水滔天!”这是每个资本家的口头禅。
 
2.能迅速流动,并比一般人更能逃避政治、道德和社会秩序的束缚。
  
同时,商业贸易源于愤怒和绝望。犹太人。几乎受到每个国家排斥,他们却发现了一条拯救财产的通途,也因而获得了永远的庇护。因为一个君主也许很想摆脱他们,却不想摆脱他们手中的财物。犹太人发明了交换信函的方式,这样商业就能够规避暴力,并盛行于各地。最富有的商人只拥有不可见的商品,它们可以流通各地,却不着痕迹。
   商人不一定是某个特定国家的国民,他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在意自己是在哪个国家做生意。只要稍不开心,他就会把资金及所注资的行业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
 
3.他们首先发现赢利机会,他们往往是“得渔翁之利的第三方”。
 
   在法国,中世纪早期替封建领主收集费用的代理者或管理员很快就成了商人,他们通过敲诈勒索和欺骗的方式成了资本家。有时管理员本身很优秀……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最大份额是如何落入中间人手中的,这一点在此已经十分明显。
例如,在经济领域,金融家、股票投机商、商人和店主从中抽取了油水;诉讼时律师敲诈客户的钱财;在政界,选出的代表比选举人重要,大臣比君主更重要;宗教领域,上帝被“中介者”推至幕后,而后者又被牧师推向幕后,牧师是耶稣及其教徒之间必不可少的中介人。
 
只有当某个人拥有这样一种关系网,即关系网中的人们有兴趣彼此做生意,但又必须通过这个人才能进行交易时,那么他才有机会成为企业家,因为他能从所处的“得渔翁之利的第三方”这一有利地位获得利润。“第三方渔翁”之间的要求和偏好是相互冲突的,在相互倾轧中树立价值。以中间人身份介入两大参与者之间,弥补结构漏洞,并建立起双方的关系。这种行为并不都适合每个人的口味◇参与者可以通过全面发展机会而忽视它的存在。如果你抓住机会。成为¨第三方渔翁”9那么从字面上看,你就是企业家了一—你从别人中间取得利润。
 
4.成功取决于市场条件和商人的技巧。
 
   的确,货币流通和储存是非常困难的,可谓是掌握在命运手中。几乎没有人知道如何在厄运、流亡和灾难中把握住它。
   要是所有人都能准确预见未来市场,那么企业家就不会赢利也不会亏损了。他们必须购买互补生产要素,其购买价格等同于未来的售出价格,不存在赢利或亏损空间。利润得以产生,是因为企业家比其他人能更准确地判断产品的未来价格,以低廉的价格购买一些或全部生产要素,并在未来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利润。因此,生产总成本(包括所投资本利息)远低于企业家从出售商品中所获的收益。这种差价就是企业利润。
作为一个企业家要时刻关注获利机会。失衡环境证明了企业家存在的合理性。如果市场中存在“坏的价格”(从新古典主义的平衡法则来看),那么就有相应的获利机会。企业家的基本素质是关注不平衡性,从中获取利润。失衡不仅是一个危机症候,同时也是部分人发财致富的良机。
一个企业家成功的机会有时也取决于其创业时间——比其他人早或晚了多久。
 
5.资本积累来自对独家信息的利用和对秘密信息的掌控(不对称信息)。
 
   中世纪晚期的意大利商人都有知道、了解和看清形势的共同愿望……他们不断地感受到了解事实的必要性,以此预测其他事情,并从中获利……他们的经验使他们坚信:任何事件都有缘由,为了预测你必须了解事情;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有精密、准确和完整的信息……因此,他们都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掌握信息。14世纪晚期,保罗·梅塞尔·佩斯·瑟泰督解释说:“在做买卖时,如果你收到信,并且同时收到其他人的信,一定要记住在把信转交给别人前,先阅读自己的信件。如果你的信中包含了让你购买或出售那些能让你获利的产品,就立刻通知代理商,按照信件的建议行事,完成了这些后你再转交别人的信件。千万不要在完成你自己的生意前就转交,因为那些信可能包含了对你的生意不利的信息,而你向朋友、邻居或一个陌生人提供的这种转交服务或许会让你遭受巨大损失:你不应该服务了他人,而损害了自已的利益。”这种优先获取信息以赚得高额利润的方法,也是热那亚商人一直讳莫如深的成功秘诀。
 
6.资本积累通常源于欺骗、隐瞒、强制、欺诈和高利剥削。
 
工业发展需要财富积累、强制力、欺诈和继承,这种获得财富积累的方式必然是某种形式的讨价还价。工业领域的财富通过从生意中获得的利润而得以积累。也就是说,通过讨价还价获得利益……马克思认为由暴力和欺诈产生的“原始积累”促使资本主义诞生(《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桑巴特则论证了它们是财富得以降生的源头(《现代资本主义》第2卷,第二部分第12章)。埃伦贝格和其他桑巴特的批评家们则倾向于最重要的源泉是高利剥削和小商业贸易(《富格尔时代》,第一、二章)。
 
7.企业包括设立恰当的新组织,以通过交换满足各自的需要。
 
   企业将一个有机体的各个生产要素结合起来。
   企业活动意味着为了谋取利润并自行承担风险,而接管或组织经济体的某个部分,使得人们的需要通过交换得到满足。
 我们将这种新组合的完成称为“首创精神”,而将完成这一职能的个人称为“企业家”……企业家必须带来新组合,并在建立自己的事业、像其他人一样打理他的事业时,他就失去了这种特质……我们所讲的发展也由新组合的产生而带来。这个概念包含下列五个方面:(1)引入新商品,即顾客还不熟悉的商品或是某个商品的新特质;(2)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即还没有相关制造商对此有过检测经验,但绝不是必须通过一项新的科学发现才能发现,它可以是一种商业上处理商品的新方法;(3)开放新市场,即不管这个市场事先是否已经存在,特定行业的制造商或有关国家尚未进入该市场;(4)征服一个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供货源,不论这个供货源是否已经存在或刚刚创建;(5)任何行业的重组,是为了建立(比如通过信托关系)或打破垄断地位。
   企业家是专门对稀缺资源分配进行垄断的。
 
8.对劳动力进行有效剥削是对积累资本进行增值的传统方式。
 
一旦股份集中到特定人手中,有部分人必定会通过提供相应的物质和生活条件,雇佣勤劳的工人工作,通过出售工人的劳动成果获利,或通过工人劳动使物质增值。在交换成品过程中……最高宗旨是交换所得能够支付原材料成本、工人工资,在这宗生意中,拿自己的股份冒险的那部分人也必须有所获益……他可以对雇佣工人毫无兴趣,除非他不想通过出售工人的劳动成果获取比股份价值更高的利润;他也可以只利用一小部分股份而非大量股份,除非这种利润只占股份的一小部分。
   资本家很重视用恰当的方式完成工作,也很关切生产资料的运用为该目的直接服务,因此不会浪费原材料,也很节约劳动工具。也就是说,只使用完成这项工作必须要使用的生产资料的量……产品归资本家所有,而非它的直接生产者——工人所有。假设资本家购买一天的劳动力.那么他就有权使用一天的劳动力,很像他购买的其他商品,比如,租用一匹马一天。
 
9.他们总是用权宜之计以避免竞争,并且只有在直接获利不成的情况下,遵守交易规则。
 
在阿布维尔的荷兰羊毛生产商们约定,在该城市三十个联盟内部禁止生产相同品种的羊毛。商人和生产商们自然为了取得同一种有别于其他城镇的专利生产权,而与同乡相互竞争。在对进口物品的限制方面,他们似乎都是限制条款的原创者,以此保证自己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
 
在商界,商人违背市场规则,获得比正常贸易活动更多的利润,这种例子比比皆是。费尔南·布罗代尔列举了惯用的做法,诸如利用保护人“将某人逼上绝路”或“让对手出局”,“获得绝密资料”和“与政府勾结”使自己有可能“经常以一种最自然的方式绕开市场经济规则”。
 
lO.要成功从事商业,通常需要打破既有的社会秩序,通过指控甚至可能是诉讼方式,将自己暴露在公众面前。
 
     布瓦吉贝尔(1707年)复兴了一个持续已久的传统……他将贵族军工企业与一般的资金、高利贷和剥削掠夺企业放置在同一层面上进行探讨。这种评论的共同基础是,上述两类企业在权利和义务层次结构的表达和实现方面……实际上都是违背上帝创设的规则……在行业规范而言,到13世纪为止,“企业”确切地说是一种颠覆行会秩序的产物,而“企业家”则是违反规定的人。
 
“贵族性”:文明创富的前题
以上列举的这些关于商人的典型行为特征的描述,从表面看,大多如同中国古代儒生们的“为富不仁”之说,或者就像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所有的商业皆是罪恶”所论述的一般。这种认识与观念的形成当然是与一些不法商人的种种不当牟利有关,以至形成“无商不奸”的看法。但是,当把这种观念绝对化之后,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却产生了极大的害处。因为不追求物质的进步和利益,人民、国家和社会都不会富庶,这无疑是种灾难;而致富的根源就是要依据“仁义道德”和“正确的道理”,这样也才能确保其富有持续下去。
为此,日本近代“实业之父”涩泽荣一,曾专门著述《论语与算盘》,提出了“士魂商才”的概念。涩泽荣一主张一个商人既要有“士”的操守、道德和理想,又要有“商”的才干与务实。所谓“商才”,本来就要以道德为根基,离开道德的商才,即不道德、欺瞒、浮华、轻佻的商才,绝不是真正的商才。但如果偏于“士魂”而没有“商才”,经济上也会招致自灭。当时,明治维新使日本踏上了现代化的起跑线,在短短二十五年时间内,日本就赶上了西方发达国家,成为当时亚洲唯一的现代化强国。但由于在现代化道路上急速奔驰而产生的“离心力”的逐渐凸显,面对工商业无序发展带来的利己主义、功利主义等弊端,涩泽荣一再次劝告人们捧起《论语》。比如商业竞争,其实并不需要什么与众不同的商业道德,只需要“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商业竞争就是要从这些人人皆可遵守的道德准则出发,信守双方之间的协定,善意而诚实地经营。
作为商人,无论是英国的“皇家海盗”,还是美国华尔街的“强盗贵族”,不管他们的发家史是高雅还是卑鄙,但当他们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如何从此打造一个能长青百年甚至千年的企业,造就一个世代兴旺的商业帝国——的时候,紧跟而来的问题是:你凭什么作为背后必然的、更为深层的东西来支撑?也就是说,一个企业从无到有,可能是无序的,但从小到大、从大到强一定有某种规律性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我们常说的“贵族性”,或者说“贵族伦理气质”、“贵族精神”。这种贵族精神绝对不是我们现在大部分中国人所理解的住别墅、买宾利车、打高尔夫,也不是那种动则挥金如土、花天酒地,或者对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暴发户精神,而是以荣誉、责任、勇气、自律等一系列价值为核心的先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