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贫定向计划招生政策须微调


  

 

“国家扶贫定向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尚须几处微调

 

 

 200914,国务院原总理温家宝曾指出:“有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五部门联合发文,从今年开始的5年内,每年将有约1万名学生成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受益者。出台定向贫困县招生的计划,有助于体现教育公平,给贫困地区学生获得一个更好的上升通道,国民对这项惠及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的好政策拍手叫好,给予了肯定的掌声。把“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这样的好事办好,尚需对这项好上叫好的好政策作进一步微调、进一步完善。

一、要将考生户籍、家庭、学籍信息不仅在考生学校、考生家庭所在村镇短暂公示,又要在互联网上永久公示。为防止有人想方设法通过“高考移民”各种方式进行户籍和学籍作假,非法挤占真正符合资格考生的宝贵机会,出现侵犯教育公平的神圣的现象,有必要将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的户籍、家庭、学籍、高考分数、录取结果信息不仅在考生学校、考生家庭所在村镇短期公示,又要在互联网上永久公示。以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接受公开监督,防止权力寻租。

二、专项计划考生要同时具备贫困地区户籍、贫困家庭学子二个条件。为防止好政策在执行时“跑偏”,名额成为贫困地区官二代和富二代嘴里的“肥肉”(因为他们的子女多在外地大中城市择校就读,可能会有双重学籍,且凭他们家庭的经济实力,有更愿意在大树下乘凉,不太乐意回家乡建设的倾向),阻止特权者采取调动、升职等方式规避毕业后“服务贫困县”的刚性规定,有必要采取专项计划考生要同时具备贫困地区户籍、贫困家庭学子二个条件,才能报名的措施,以从根源上解决“寒门难出贵子”问题。  

三、要根据报名情况,可下调0---50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空间。按照《通知》的要求,扶贫定向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之间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分数线。这意味着录取分数并无明显的“优惠”,为让“寒门学子”因为出身无法享受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的不公平之后,享受到高等教育录取结果的一点补偿,有必要在批次内生源不足时,确定0----20分的下调空间依志愿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仍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综合平衡本省贫困地区生源分布情况,再行补征志愿进行录取。

四、“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字样要在大学学籍档案、《毕业证》上显著标识。偏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无辜学生,享受的基础教育是不公平的,但其享受“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等教育的录取政策,若以分数为标准来衡量这本身也是不公平的。为推动诚信、公平价值观的真正落实,防止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骗取“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挤占真正符合享受“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条件,而又志愿毕业后建设家乡考生的大学梦,有必要从一开始就明确告诉他们:在大学学籍档案、《毕业证》书上是要显著标识“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字样的。这就像三年学制的研究生毕业证和二年学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毕业证是有区别的一样。

五、要把当地用人招聘统一纳入全省公开招聘招考工作一并进行,和大力提高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工资待遇相结合,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切实增强招考透明度公正度吸引留住大学毕业生建设家乡改变贫穷现实中,寒门学子失去的不仅是重点大学入学机会,而且失去职场上公平竞争机会。因为“寒门学子”因为无法选择家庭,比起富家子弟来缺乏充分的人脉资源、经济支撑,在个别“潜规则”起作用的地方,必定在社会竞争、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让本该充满活力的社会流动呈现固化状态,从而加剧社会不公平,降低人力资源发展的和谐度,影响社会稳定。为让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得到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名师,提升“造血”功能,从根上提升教育和发展竞争力,争取到更多的公平发展机会,有必要把贫困地区用人招聘统一纳入全省公开招聘招考工作一并进行,和大力提高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工资待遇相结合,以让经过一流大学培养的“正规军”在和有背景的“杂牌军”的职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吸引留住更多一流大学毕业生建设家乡、改变贫穷。

实践证明:公开招考的范围越大、层次越高、人数越多,其招考过程、结果越公正,竞争越公平。一年一度的全国高考就是例证!

总之,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在机会均等待遇均等晋升空间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