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百姓“上房揭瓦”的代表,应主动请辞


 骂百姓“上房揭瓦”的代表,应主动请辞

瞭望东方周刊:【拆迁】辽宁代表团小组讨论,人大代表,著名画家冯大中提出,我们还应立一个“动迁法”。拆迁要天价的,该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了。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北方重工集团董事长耿洪臣马上表示反对:财产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立什么法也不能说拆就拆了。

骂百姓“上房揭瓦”的代表,应主动请辞“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一说,让我很自然地想起吉林电力某官员“老百姓就是他妈的给脸不要脸的玩意”,和河北承德某镇党委书记“老百姓就是这副德行!不能给脸,给脸不要脸!”只是他俩都是官员,而冯大中却是监督他们的人大代表。如今将二者的语言放在一起,大家是否有某些人大代表与某些混蛋官员“沆瀣一气”的感觉?

看了一下冯大中的简历,这位与新中国同龄的画家,应该是经历过多次运动,在“文革”时已是成年人,对“前30年”的好恶应该有着自己的基本判断。人民选举你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去北京参政议政,你却把“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拿来作为强拆甚至任意掠夺公民合法财产的理由,丝毫法制意识都没有,我都为你害臊。我倒是觉得,冯大中应该去朝鲜任人民会议议员,因为“金正恩时代,谁敢说不字?”我敢保证,金正恩会赏赐他这样的人民会议议员几斤鸡蛋、几斤带鱼。只是不知道投他一票的辽宁选民,是否心生悔意?

正常接触社会的人都知道,目前因拆迁导致矛盾升级的最主要原因,仍是补偿标准过低,尤其是对一些中心区住房的拆迁,征用一方很少考虑“土地级差”因素,导致居民因拆迁而财产缩水;一些商业用房被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导致其无法在相应地段重置一个与此前差不多的用房,带来明显的经营损失。虽然笔者也知道在房屋征收中存在“狮子大张开”现象,但这种现象的形成,政府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政府在主导拆迁过程中,一直是“欺软怕硬”,那些“难讲话”的总是得到更多补偿,而按期交房的居民虽然拿到了规定的奖励款,但取得的总补偿款却明显低于那些“难讲话”的,拆迁中老实人总是吃亏。也就是说,政府长期推行的征收政策,其实是鼓励和培养“难缠户”。

因此,稍微有点常识的普通人,都会旗帜鲜明地反对冯大中的言论。同为人大代表的耿洪臣对此表示反对,算是说出了普通人的心声。如果将耿洪臣的反对上升到“代表民意”,我看也丝毫不为过。

很佩服东北人的语言天赋。赵本山、小沈阳的幽默,为他们的演出市场带来了非常旺的人气,因此财源滚滚。而这位全国人大代表以如此通俗易懂的语言矮化被拆迁户,矮化选他任全国人大代表的选民,令人大跌眼镜。

以笔者对人大代表产生机制,和对人大代表职责的理解,冯大中应该为自己的不当言论向选民道歉,并主动请辞全国人大代表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