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油终究没有逃脱终止上市的命运。4月11日上交所发布的一纸公告,宣告了*ST长油将与股市“诀别”。由于此前已连续三年亏损,而2013年又遭遇巨亏,*ST长油并没有等来“奇迹”,反而是其退市的命运被定格。
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期满之后,*ST长油将被上交所摘牌。从1997年登陆资本市场,到今年黯然退市,*ST长油只在股市中“混”了17年。这是其投资者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却是上市公司无法摆脱的宿命。当然,*ST长油的退市,上市公司、投资者都是输家,个中不会有任何的赢家。
*ST长油退市之所以引起市场的强烈关注,与其央企的身份有关。自2001年监管部门推出退市制度以来,累计有50余家上市公司因业绩连续亏损而退市,其中既有地方国企,也不乏民企,而唯独没有央企的身影。此次*ST长油的退市,不仅“填补”了退市公司类型的空白,其也不幸成为“央企退市第一股”。而作为“央企退市第一股”,无论其影响力还是退市本身的意义上都是不言而喻的。另一方面,从2012年退市新规开始实施后的结果看,当年*ST炎黄、*ST创智被深交所终止上市,均是因为其“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而*ST长油则是不折不扣的因触发退市条款而“被退市”。
就像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严重违规行为不能一“谴”了之一样,*ST长油“被退市”亦不能一“退”了之,至少,其引发市场反思的方面并不少。首先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根据现行规则,交易所在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后,会安排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以让其投资者有机会卖出股票。不过,此制度安排虽然给投资者提供了出局的机会,却无法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而且,股票交易是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无论如何,最终总有投资者持有退市公司的股票。
其二是问责问题。一家上市公司“被退市”,其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有行业周期性的“天灾”因素,有时也存在决策失误方面的“人祸”原因。就*ST长油而言,其“被退市”的背后,“天灾”与“人祸”却一个都没有少。如果说行业周期性因素属于“不可抗力”,投资者不得不承受的话,那么决策失误的“人祸”也由投资者来埋单,则明显是不公平的。
其三,*ST长油的退市,也向那些盲目追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因为央企的背景,在*ST长油濒临退市风险时,认为央企不会退市,或者说央企大股东不会置之不理的投资者其实不在少数。而且,股市中经过重组后“乌鸦变凤凰”的财富故事并不少,结果导致有投资者卖房或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投入巨资赌*ST长油的重组。然而,*ST长油的资产重组踪影难觅,而退市却已经“先声夺人”了。毫无疑问,那些赌重组的投资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ST长油“被退市”是退市制度改革后市场前进的一小步,但法制化、市场化、常态化的退市却需要迈出一大步。退市新规实施后,被退市的公司如此之少,而市场上仍然不乏股市“不死鸟”的横行,从侧面说明A股市场退市门槛之高。显然,退市制度的高门槛,将使退市“常态化”严重打折,僵尸公司等同样会在市场中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进一步降低退市门槛,将更有利于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频频上演,法制化、市场化、常态化的退市才会真正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