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需配套制度跟进——崔长林答北京商报记者问(13)


 

混合所有制经济还需配套制度跟进

 

 
文章出处:政经 作者:王晔君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晔君) 面对媒体提出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否允许民资和外资控股国企”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改革《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且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尽管如此,民营企业似乎仍对与国企合作存在担忧,专家则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还需要跟进一系列配套制度。

  与此前“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强调不同所有制经济自我发展不同,连维良说,现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更强调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直接结合、交叉持股、融合发展。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认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当于把外资、民资、国资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体现,以产权为纽带,以出资为主体,而不是从身份、性质来区分。未来所有竞争性国企都可以放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吸引民资、外资参与进来,实现自身增值和提高竞争力。

  业内认为,按照目前的改革思路,国有企业“一家独大”的局面有望逐步打破,民营资本有望在国企改革中分得一杯羹。

  虽然政府鼓励非公资本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民营企业目前仍存在一定忧虑。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昨日就表示,国家提出混合所有制,允许民营企业一定程度地参与国有企业是大好事,不过,仍然还是心有余悸。“尽管国有企业只占了5%、10%的股权,但是它的代表、它的权威、它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而且一旦公司有什么事,它要给你审计,很麻烦。”刘永好说。

  “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除了进入其他资本外,配套的管理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适应市场的需求,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减少行政色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大决策实行董事会投票制,这才能真正发挥吸引民资、外资的目的。”王军说。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长林认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但是如果一下子市场化,操作起来很难,而且可能产生很多负面作用,这个过程要逐步来完成。